首页>典型案例

检察官以案说法 | 别信!“法事保命”是骗局!

        发布时间:2025-06-18    浏览次数:329

“鬼神附体”是封建迷信的产物,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迷信活动混淆人们思想,借着“做法事”的幌子行诈骗之实。

《检察官以案说法》本期讲述被告人姚某某和被告人王某甲先通过编造他人被妖魔鬼怪缠身的情节,再以能帮忙“做法事”“祈福”替人治病消灾的方法实施诈骗,骗取被害人钱财用于偿还债务和日常花销,最终二人因涉嫌诈骗罪被起诉的案例。

20198月,被害人王某乙因孩子头痛经常到被告人姚某某开的养生会所做理疗,并因此与姚某某日渐熟络。2020年11月,姚某某提出其认识一名“江大师”可以帮王某乙的小孩看看能否治好头痛的问题,经姚某某联系,几天后姚某某和王某乙来到被告人王某甲的家中,姚某某介绍王某甲就是其说的“江大师”,在见到王某乙及其儿子后,王某甲虚构王某乙的儿子有冤鬼缠身,其丈夫有鬼怪跟着,已经丢了魂魄,如果不做“法事”化解,性命难保,并同时提出做“法事”需199999.13元,且不能向其他人提起。王某乙信以为真,并分多次将钱款转至姚某某的账户,姚某某将其中的93979.99元转至王某甲。直至2023年5月,被害人王某乙发现被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3年12月17日,经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姚某某和王某甲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宣判后,被告人姚某某、王某甲提出上诉。经二审法院依法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检察官说法:迷信为饵 诈骗为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案中被告人姚某某和王某甲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封建迷信,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199999.13元,数额巨大,依法应予惩处。

?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提高辨别是非能力,破除封建迷信,树立科学理性的观念。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就医,千万别轻信“大师”所谓的破财消灾等话术。要是发现遭遇诈骗,及时报警求助,避免遭受更大损失。

  网编:林婵
相关阅读 :

省内各级检察院:

省检察院 一分院 二分院 海口市院 三亚市院 儋州市院 三沙市院(三沙群岛院) 琼海市院 文昌市院 万宁市院 东方市院 五指山市院 定安县院 屯昌县院 澄迈县院 临高县院 昌江县院 乐东县院 白沙县院 琼中县院 保亭县院 陵水县院 龙华区院 美兰区院 琼山区院 秀英区院 洋浦区院 三亚城郊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