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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全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发布时间:2025-05-23    浏览次数:471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琼检发办字〔2025〕4号)的要求,按照评选程序,推选出5个先进集体和34名先进个人,经全省检察系统“双先”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审定后,现将拟表彰为“全省模范检察院”“全省模范检察官(模范检察干部)”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一、拟表彰先进集体(5个)

澄迈县人民检察院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

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

二、拟表彰先进个人(34名)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张  波、李  洋、王文超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闫春蕾、闫  珍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洪  纬、范翔宇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李  萍、温  存

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徐清文、刘  容

儋州市人民检察院:梁晓琴

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张建华

琼海市人民检察院:林芳明

文昌市人民检察院:杨独伊

万宁市人民检察院:吴鸿民

东方市人民检察院:黄土育

五指山市人民检察院:林益平

定安县人民检察院:梁思敏

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张余全

澄迈县人民检察院:林著玮

临高县人民检察院:周  璐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陈肇琴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邢贞花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曾繁平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李少杰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曾晓宇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陈  飞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姚  丽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张  虎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缑绍阳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林  宇

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吴直榜

三沙市三沙群岛人民检察院:黄国瑜

公示期限:2025年5月26日—5月30日,5个工作日。

接受群众反映情况部门:省检察院政治部队伍建设指导与管理部、检务督察部。

接受群众反映情况电话:65315282、65316797。

 

 

                       全省检察系统“双先”评选表彰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23日


  网编:省检察院政治部宣传教育培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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