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23 浏览次数:536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琼检发办字〔2025〕4号)的要求,按照评选程序,推选出5个先进集体和34名先进个人,经全省检察系统“双先”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审定后,现将拟表彰为“全省模范检察院”“全省模范检察官(模范检察干部)”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一、拟表彰先进集体(5个)
澄迈县人民检察院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
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
二、拟表彰先进个人(34名)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张 波、李 洋、王文超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闫春蕾、闫 珍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洪 纬、范翔宇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李 萍、温 存
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徐清文、刘 容
儋州市人民检察院:梁晓琴
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张建华
琼海市人民检察院:林芳明
文昌市人民检察院:杨独伊
万宁市人民检察院:吴鸿民
东方市人民检察院:黄土育
五指山市人民检察院:林益平
定安县人民检察院:梁思敏
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张余全
澄迈县人民检察院:林著玮
临高县人民检察院:周 璐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陈肇琴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邢贞花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曾繁平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李少杰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曾晓宇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陈 飞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姚 丽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张 虎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缑绍阳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林 宇
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吴直榜
三沙市三沙群岛人民检察院:黄国瑜
公示期限:2025年5月26日—5月30日,5个工作日。
接受群众反映情况部门:省检察院政治部队伍建设指导与管理部、检务督察部。
接受群众反映情况电话:65315282、65316797。
全省检察系统“双先”评选表彰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23日
省内各级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