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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检察院钢膜结构停车棚维修(或新建)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7    浏览次数:927

施工单位:

我院办公区停车棚建成投入使用已有10余年,长期处于日晒雨淋、高温高湿高盐分环境,钢结构部分锈蚀严重,存在安全隐患、影响美观。为确保安全、满足使用需求,现需对我院停车棚进行维修(或新建),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海口市人民检察院钢膜结构停车棚维修(或新建)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车位分布:总共22个,其中东侧9个,西侧13个;

(二)7字形钢立柱:总共12根,其中东侧5根,西侧7根。单根长度约7米,地面至膜布高度约2.1米;

(三)钢制横梁:总共2道,直径15cm,总长度约132米,其中东侧约54米,西侧约79米;

(四)膜布:总面积约324㎡,其中东侧约132㎡,西侧约192㎡。

三、询价内容:对市院停车棚维修翻新(或拆除重建)进行报价,应包含两个改造方式的人工、材料费用。有意者可来现场勘测。

四、费用结算:按照实际发生金额、施工进度结算。

五、改造方式

(一)方案一:除锈防锈,加固翻新。其中立柱进行除锈防锈,焊补加固处理;横梁进行除锈防锈,部分更换处理。

(二)方案二:整体拆除,更新重做。

最终方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和预算,从以上两种方案中选择其一实施,请提供两种方案的详细报价,以便对比决策。

六、施工单位资格条件:

(一)施工单位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相关施工资质;

(三)供应商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四)本项目不接受转包、不接受联合体。

七、施工单位的确定

采取我院内控询价采购的方式,由市检察院评审小组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报价材料,在符合资质的供应商中,择优推荐性价比最高者作为施工预选单位,由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审议最终确定,并按照相关要求签订合同,按约定期限履行。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及询价结果公告均在天涯正义网海口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上发布。

九、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应包括加盖单位公章的施工单位报价表、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请密封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提交供应商的名称、邮箱、联系电话、联系人。

十、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14日12:00时前。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一)送达方式:现场送达或邮寄方式送达。

(二)地址: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办公楼8楼804办公室(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民声东路9号)

十二、联系人、监督人及电话

系人:龚炅镐                           监督人:陆新华

 话:0898-68512947              电  话:0898-68561305

 

附件:1.报价单

2.现状情况照片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2月27日    

 

附件:1.报价单.docx

附件:2.现状情况照片.docx

  网编:林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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