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28 浏览次数:1061
为扎实推进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全面掌握和纠治在作风建设、服务群众、为民司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广大群众、社会各界人士建言献策,共同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现将征求内容、渠道和时间公布如下。
一、征求内容
1.对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的意见建议,如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执行政策“一刀切”、层层加码,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存在差距,漠视群众、脱离群众、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情况。
2.对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维护公平正义,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过程中,如何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的意见建议。
3.对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学习教育的方式、内容、效果等方面及如何使学习教育更加入脑入心、取得显著成效的意见建议。
4.其他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相关的意见建议。
二、征集渠道
(一)线下渠道:
1.来信来访:海南省海口市民声东路9号海口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2.邮 编:570125。
3.电话反馈:0898-6856130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4.意见箱:意见箱设置在海口市人民检察院12309接访大厅。
(二)线上渠道:
电子邮箱:hkjcy@haikou.gov.cn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将对收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和研究,并将其作为改进工作、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依据。同时,严格保护反馈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感谢您对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支持!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4月28日
省内各级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