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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东方市人民检察院涉案未成年人 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供应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6    浏览次数:2934

根据我需要,现向社会公开遴选东方市人民检察院涉案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供应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负责我院对东方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审查起诉、审查逮捕阶段的涉案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心理测评、附条件不起诉人考验期内的帮教、合适成年人到场等工作,具体需求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提供公司简介及有关各项资质证明;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算,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提供服务主要项目的报价,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提供相关业绩情况,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遴选文件装订要求

所有遴选文件资料必须装订成册,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评选规则

将结合参评单位的资质条件、报价、人员、信誉、相关业绩等因素进行审查,综合评选第一候选人。

、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时间:20241216—2024122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方式:报名纸质材料报送到东方市北九龙路11号东方市人民检察院,逾期不接受报名。

特此公告。

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19989737589



东方市人民检察院涉案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需求.doc

东方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1216


  网编:吴宛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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