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6-04-11 浏览次数:487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意,三亚市撤销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设立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检察院、吉阳区人民检察院、天涯区人民检察院、崖州区人民检察院。现将履职事项公告如下:
一、三亚市海棠区、吉阳区、天涯区和崖州区人民检察院作为三亚市人民检察院的辖区基层人民检察院,自2026年4月13日起依法行使基层人民检察院职权。
二、上述四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在对应行政区划范围内依法履行以下职权: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开展公益诉讼;对社区矫正机构等单位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受理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根据海南省编制委员会有关批复,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检察院集中履行三亚市基层涉外检察职能;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检察院集中履行三亚市基层知识产权检察职能。
四、办公及12309检察服务中心地址: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检察院位于三亚市海棠区管委会院内;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检察院位于三亚市吉阳区榆亚路667号;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检察院位于三亚市天涯区金鸡岭路344号;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检察院位于三亚市崖州区崖城大道64号。
三亚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4月10日
省内各级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