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6-03-31 浏览次数:96
2026年3月25日,涉罪学子王某为感谢屯昌县检察院和司法社工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间对其开展的观护帮教工作,向屯昌县检察院和司法社工赠送锦旗。
屯昌县检察院立足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司法工作核心原则,在办案中,综合考量王某系初犯、认罪悔罪态度诚恳且为在校学生的实际情况,联合海南为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社为王某量身制定6个月观护帮教计划,以“检察官+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联动模式,开启精准化、全方位的观护帮教之路。第一时间对王某开展全面社会调查,系统梳理其成长经历、家庭背景、涉案原因等核心信息,同步联合心理咨询师完成心理测评与疏导。在帮教过程中,王某始终认罪悔罪、严格遵守观护帮教协议各项规定,按时完成思想汇报、法律学习心得等各项任务。同时,帮教工作强化了监护人对王某的关注,家庭支持效能提升。王某主动分担家务,以实际行动回馈家庭。现阶段,其法律意识得到实质性提升,顺利实现从“迷途”到“归正”的转变。王某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屯昌县检察院依法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下一步,屯昌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与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的协作联动,不断优化未成年人观护帮教机制,用法治温度与专业力量引导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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