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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图“赚快钱”帮电诈分子洗钱 5人组“取现车队”被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正义网    作者:曾甜甜 柯美中    发布时间:2026-03-27    浏览次数:389

正义网讯(通讯员曾甜甜 柯美中)“日结300元包吃包住只要帮忙取个包裹就行!”这看似轻松的“高薪兼职”却是通往监狱的单程票。经湖北省阳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年1月15日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张某等5人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至拘役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该判决现已生效。

2024年9月王某在某网络平台了解到“线下取现”业务只要接受上线指令组织人手取走现金每单就能获得一定比例的好处费。王某动了心还带上亲戚张某等人一起干。“跟着我干一天最低能挣300元!”王某的承诺虽然让张某觉得不妥但因缺钱还是答应入伙。

按照王某的要求张某下载了某境外聊天软件负责在群里对接上线的任务成为“操盘手”。为扩大业务规模张某又邀约好友张某辉当专职司机潘某添、柳某等负责取包裹承诺按单向几人支付报酬。至此一个“取现车队”成型了。王某作为队长负责食宿和总调度;张某充当“操盘手”在群里盯着上线指令;张某辉负责开车拉着人到处跑;潘某添和柳某则充当“取手”下车去接触送货的司机拿回装满现金的包裹。他们以为这样分工明确、“专业高效”的操作能瞒天过海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2024年9月阳新县的王先生遭遇网络投资理财诈骗在骗子诱导下多次通过网约车、出租车司机以“送包裹”的形式将现金送往指定地点。这些现金均被王某的“车队”取走。

公安机关接到王先生报案后迅速立案侦查。2025年7月至8月张某、柳某等人先后投案王某被抓获归案。案件侦查初期面对讯问张某、潘某添仅承认部分行为王某更是拒不认罪声称毫不知情。阳新县检察院依法介入案件结合案件疑点向侦查机关明确取证方向既固定小区监控、涉案车辆轨迹等客观证据又提取几人在加密软件上的聊天记录、转账流水等电子数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批准逮捕后又细化补充侦查意见引导侦查人员完善证据细节。

经查2024年9月22日至24日王先生被网络诈骗24万余元其中15万余元分三次由出租车司机送至对方指定的地点。在接到上线指令后王某指派张某辉驾车带着张某、潘某添等人前往武汉、咸宁等地取走现金包裹。王某等人的上线指派孟某(另案处理)、冯某(另案处理)等人取走另外的9万余元。检察官针对性制定讯问方案对拒不供述犯罪事实者出示证据、释法说理最终5人全部认罪认罚。

经阳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年1月15日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网编:郑晓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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