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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出庭公诉成为法治教育公开课——专访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厅厅长张建忠

    作者:崔晓丽    发布时间:2026-02-02    浏览次数:166

  


本报全媒体记者钟心宇/摄 王翊乔/制图


  要点提示

◎最高检重大犯罪检察厅切实强化对下指导、督办。第一时间挂牌督办、跟进指导河北承德老年公寓、辽宁辽阳白塔区一饭店重大火灾事故等重大责任事故案件。

  ◎2025年4月至9月,最高检首次部署开展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从全国检察机关遴选精兵强将,组建10个评议小组,分赴全国各地庭审一线,共评议案件222件,并带动各省自行评议案件7700余件。

  ◎最高检重大犯罪检察厅重视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陈年命案证据审查分析指引》,研究起草《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质效标准(稿)》。

  ◎2025年,最高检重大犯罪检察厅牵头,会同各刑事检察厅、案管办开展全国检察机关不起诉案件质量抽查评查工作,逐案形成问题清单、评查报告,以评促改,切实实现整改提升。

  ◎最高检重大犯罪检察厅将在“诉”上求精准,在“辩”上见功力,在“督”上显刚性,在“核”上守底线,在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上体现新作为,实现新突破。

  如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重罪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部署开展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取得了哪些成效?如何更好强化基础职能建设,体现新作为,实现新突破?

  2月1日,最高检重大犯罪检察厅厅长张建忠做客“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最高检厅长访谈时,针对上述问题向记者进行了详细解答。

  防止“一挂了之”

  规范挂牌督办案件办理

  重罪案件往往侵害法益重大、受社会重点关注、重刑比例高,直接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从当前犯罪态势变化看,虽然近年来严重暴力犯罪数量占比持续下降,但犯罪形态、手段不断演变,信息化、隐蔽化、组织性、跨地域性等特征凸显,仍需高度重视。”张建忠介绍。

  如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重罪案件?

  “一方面,我们坚持高质效办好本级自办案件。认真办理核准追诉、刑事抗诉、死刑复核监督等案件,用心用情办好刑事申诉案件。2025年1至11月,我们对发案超过20年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核准追诉264人。另一方面,我们切实强化对下指导、督办。第一时间挂牌督办、跟进指导河北承德老年公寓、辽宁辽阳白塔区一饭店重大火灾事故等重大责任事故案件,同时就加强和规范挂牌督办案件办理,提出明确要求,防止‘一挂了之’,提升督办效果,确保案件依法稳妥从快办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张建忠举例,重大犯罪检察厅支持湖北省检察院对历时10年、5次审理的“绝命毒师”张某波等人制贩毒品案再审改判纠错,厘清了新型毒品中“毒”与“非毒”的界限,充分彰显检察机关依法打击新型毒品犯罪的决心和能力。

  除在高质效办案上“下功夫”外,重大犯罪检察厅在持续提升重罪检察质效上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如针对办案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牵头研究制定《陈年命案证据审查分析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围绕高质效办好毒品案件、依法惩治危险作业犯罪等重点领域发布6批典型案例,为重罪检察条线办案提供参考等。

  以评议活动带动出庭公诉能力整体提升

  出庭支持公诉是检察机关的核心标志性职能,是刑事检察的“看家”本领。2025年4月至9月,最高检首次部署开展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此次活动历时半年,最高检从全国检察机关遴选精兵强将,组建了10个评议小组,分赴全国各地庭审一线,共评议案件222件,并带动各省自行评议案件7700余件。”张建忠介绍,此次评议活动实现了“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升能力、促进工作”的预期目标,形成了“评议工作与公诉质效双提升、两促进”的良好局面。

  据悉,评议活动也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如初步形成了“最高检刑检指导组统筹指挥、各刑检部门协作配合、评议组专业评议、省级检察院组织落实、被评议单位接受评议、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出庭评议工作格局。同时,通过对全国检察机关出庭支持公诉工作的“整体扫描”,既归纳了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也发现了一些制约检察机关出庭支持公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带动出庭公诉能力的整体提升。

  “评议活动也形成了汇众智、促公平的评议生态。”张建忠告诉记者,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主动邀请275名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评议活动。此外,受邀参加的人民监督员、律师、侦查人员、法学专家等立足各自专业背景和观察视角,对出庭评议提出了客观中肯的意见建议。

  “评议本身不是终点,而是推动出庭公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张建忠介绍,下一步,最高检将继续组织开展全国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全面总结成熟经验,制定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工作规范。

  在强化基础职能建设上体现新作为实现新突破

  审查起诉是连接侦查与审判的关键诉讼阶段,既要确保案件在进入审判前已经经过严格的审查,同时也要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和纠正,重要性不言而喻。

  “2025年,我们在上海市组织召开‘高质效办理公诉案件’调研座谈会,全面客观掌握公诉案件办理情况,研究解决办案实践难题。就规范审查报告撰写工作开展书面调研,我们组织12个省级检察院刑检条线负责同志和业务骨干召开专题座谈会。此外,我们还起草《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质效标准(稿)》。”张建忠告诉记者,2025年,重罪检察厅还牵头,会同各刑事检察厅、案管办开展全国检察机关不起诉案件质量抽查评查工作,逐案形成问题清单、评查报告,以评促改,切实实现整改提升。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强调,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2026年,重罪检察如何落实这一要求,张建忠谈到四个方面的思考——

  在“诉”上求精准,加强规范化建设,推动出台审查起诉质效标准,依法规范适用不起诉权,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在“辩”上见功力,推动出台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工作规范,继续组织开展出庭评议活动,努力让每一起出庭公诉都成为法治教育的公开课。

  在“督”上显刚性,牵头提升刑事审判监督工作质效,推动出台人民检察院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指引,加大对重大“诉判不一”案件的专项分析力度,切实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在“核”上守底线,持续加强死刑复核监督工作,规范、强化省级检察院对死刑复核案件提请监督、报告重大情况或者备案工作,切实把好死刑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死刑适用关。

  “新的一年,我们也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干字当头,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重罪案件,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贡献重罪检察力量。”张建忠说。

  (本报北京2月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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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编:林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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