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秀英检察 发布时间:2025-09-18 浏览次数:448
我院现需采购一批网络安全设备和建设信息发布系统,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定采购供应商,邀请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内容
1、项目需求:采购一批网络安全设备和建设局域网信息发布系统,总预算41万元;
2、产品规格:具体采购需求清单与项目评分标准请到单位现场领取(领取条件:具有法人、授权代表签名的介绍信或委托函加盖公章)。
二、项目要求
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采购,经综合评比确定供应商。
三、采购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4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5供应商应具备特定资质。
(二)出具报价函。报价超过相关固定资产配置限价标准或超过项目预算均无效。报价函密封,盖单位公章或法人章。
(三)项目涉及产品关键部件(CPU、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必须符合有关测评要求,主要部件需提供3年质保。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
(五)递交文件要求(报价人须为独立法人实体,报价人递交的资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3)单独密封的报价函。
报价文件建议现场送达,也可邮件递送。地址:海口市长秀路11号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408办公室。
四、其他
1.供应商应对提供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发现虚假文件视为故意,我院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不再与该公司发生经济往来。
2.请于公告后7个工作日内将报价资料递交至我院,逾期不予接收,采购结果另行公告。
3.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68608372、13337669966
联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4.监督人:张女士 电话:68608347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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