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义网 作者:刘海生 赵雅男 发布时间:2025-08-19 浏览次数:109
近日,由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主办、赤峰市检察院承办的以“全面深化改革 助推高质效履职”为主题的内蒙古检察机关第三届理论研讨会(“敖包检会”)在赤峰市召开。此次会议向全区和周边10个省区市检察机关征集论文1456篇,经组织专家评审,共评选出优秀论文120篇。会上,与会代表围绕会议主题,就“以检察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高质效办案的实现路径”“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等专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
研讨会上,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君指出,本次会议是深入学习贯彻第二十六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精神,持续推进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蒙古检察实践,充分发挥检察理论研究在全面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支撑作用,为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提供更多理论智识的一次重要会议。回顾2024年内蒙古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进步显著、态势较好,滞后于内蒙古检察实务的局面明显改变。这表明全区理论研究工作思路正确、实务养料丰富、检察人员具备研究能力、相关机制措施有效,要继续坚持,不断攻坚克难。但成绩是初步的、态势尚不稳固,要持续用劲、久久为功,推动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不断取得全面性、普遍性的新成效。一要拓宽眼界,关注大势。构建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既是回应新时代检察实践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内容,这是必须牢牢把握的发展大势。构建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是形势使然,要用自主创新理论回答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用自主性原创性理论指导检察实践。构建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核心是“自主”,不能照抄照搬域外理论,理论、观点、立场应主要立足中国实际,回答现实问题。构建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重在实践,要以检察实践中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为主要研究对象,系统回答如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如何更好保障公民权利、促进社会治理。构建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要协同攻关,通过与高校、法学会、社科院共同培养高素质的检察学研究人才,为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提供智识保障。二要面向实践,释疑解惑。脱离实践的理论是苍白的,而缺乏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只有坚持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检察事业才能实现高质量发展。要对实践问题进行系统化总结、学理化阐释,进而提供理论指引和解决方案。要养成在办案中思考、在思考中办案的习惯,认真总结反思案件特点、法条中蕴含的法意法魂、法律适用中的疑难困惑、法理情的有机统一等问题,掌握检察实践的规律性,以检察实务研究促进法律正确适用和案件公正处理,为检察实务输送高品质的理论支持。要优化研究方法,开展扎实的田野调查,从鲜活的案例和真实的数据中发现问题、提炼观点、提出对策,推动理论研究工作转向数据研究、类案研究。三要突出特色,扬我所长。要把文章写在内蒙古检察阵地上,基于内蒙古的现实需要,将普遍性检察理论与地方独特资源、问题、需求深度结合,走具有内蒙古特色的理论研究之路。要深挖独具本地特色的理论研究资源,关键在于精准找到地域性法治需求和本土司法实践优势,走出差异化、特色化研究之路,让研究成果具有显著的地方实践标识,具有强烈的地方检察特征。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郭立新表示,三年来,“敖包检会”经历了从萌芽孕育到拓展深化、稳健发展的不平凡历程,并成为检察系统最具代表性的学术活动之一。面对人才、资源相对不足的客观条件,内蒙古检察机关理论研究蓬勃发展、硕果累累,为全国检察理论研究的创新发展打造了独具特色的内蒙样板。构建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一要深刻领会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意义,从政治维度、实践维度、理论维度回答好“中国检察制度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根本问题。二要准确把握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实践要求,关键是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立足法律监督宪法定位提炼具有原创性、标识性的概念,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民族法治建设的实践智慧。三要以务实举措助力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从强化实践创新发力,为构建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提供丰富的素材资源。从构建协同联动的研究格局上发力,深化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从加强人才培养上发力,夯实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智力基础。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简小文强调,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在学科建设上体现了制度自信和学术自信。自治区社会科学院期待与检察机关就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挖掘和传承以及人工智能研究等方面加强交流合作,共同提升内蒙古法治理论研究和法治建设水平。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秘书长高怀来指出,发展检察理论研究是繁荣法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一要始终把握政治方向,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阐释。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鲜明的理论特质、时代特质和民族特色,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理论体系原创性贡献、实践性运用研究,深入推进学术化表达、体系化构建,形成一批具有内蒙古标识性的研究成果。二要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法治力量。要围绕内蒙古的中心任务和全区工作实际,找准检察理论研究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服务保障全区发展大局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三要始终立足检察工作实践,奋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将理论研究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以研究促进办案,办案带动研究的局面。
赤峰市委副书记、市长栾天猛在致辞中表示,赤峰市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提升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全市检察机关在统筹发展与安全中体现了检察担当,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此次研讨会在赤峰召开,必将为全市检察机关提升履职效能,加快实现政法工作现代化注入强劲动力。赤峰将全面提升理论研究水平,推动更多检察创新理论落地生根、结出硕果,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赤峰、平安赤峰。
在专家讲座环节,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从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对于检察机关的重要意义、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点、目标及原则以及刑事诉讼法修改过程中应当把握的五个并重等方面,讲解了对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的刑事诉讼程序并重、对人和对物的强制措施完善并重、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加强检察权的法律监督并重等需要检察机关着重研究的主要问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认为,自主性应作为从属性的反义词来理解,构建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是一种意识的唤醒,应以社会主义法系为基础构建我国检察学知识体系。检察学知识体系的基本构成,是以检察制度、检察工作和检察改革为研究对象,构建包括检察权论、主体论、职能论、制度论等十一方面在内的体系。自主知识体系要以学术原创性、自创性为起点,使用创新方法。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常安从何为标识性概念、检察公益诉讼是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标识性概念、当前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热点问题与路径探索等几个方面,讲解了为什么需要有标识性概念及标识性概念的内涵、来源、意义及注意事项,界定了检察公益诉讼的属性、实践与功能。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国华总结指出,要以“敖包检会”为新起点,持续用力、善作善为,推动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取得更大成绩,为实现内蒙古检察工作“三年一大变”提供更加有力的智力支撑。一要突出研究特色、回应需求。要聚焦大局需求、聚焦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聚焦检察履职价值追求、聚焦能力建设,进一步突出调查研究重点,体现北疆检察理论研究特色,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提升理论研究水平。二要坚持内外联动、协同发力。各级院党组要把检察理论研究摆到与检察业务工作同等重要位置,不断加大力量投入,加强机制保障,切实解决业务工作与理论研究不匹配、不协调问题。要进一步丰富检校合作,为司法实践提供科学指引,为法学研究供给实践素材。三要完善研究机制、练好内功。树立“注重实务”的研究导向和“注重应用”的成果评价、激励机制,引导检察人员更加注重研究检察工作中的真问题,真正解决问题,推动成果转化应用。四要持续建强平台、打造品牌。进一步完善落实年会制、课题制等理论研究平台,切实发挥各理论研究平台载体功能效用。持续深化与法学类报纸杂志的经常性联络机制,推进研究成果转化。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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