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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惠山区:监督刑事执行款退赔到账

来源:检察日报-明镜周刊·一线    作者:邹奕琪 唐晓宇    发布时间:2025-07-08    浏览次数:106

一个座机号码解开退赔难题

无锡惠山:监督刑事执行款退赔到账

“检察官,2.9万元执行款已经退到我账户啦!”6月19日,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检察官蒋长兰接到陈某的电话,一桩刑事执行款退赔难的案件圆满化解。

4月8日,该院收到陈某的一封求助信,反映其在多年前拿出2.9万元参与金融理财,未料竟是骗局,钱款石沉大海,对方人间蒸发,直到2023年公安机关电话向其核实身份情况,告知其是一起诈骗案的被害人之一。今年1月,陈某再次接到公安机关电话,让其登记身份信息,告知其被诈骗的2.9万元钱款将依法通过刑事执行程序退还。但此后陈某一直未收到退还的执行款,多次向公安机关、法院询问执行款没到账的原因,却始终没有得到答复。

因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陈某情急之下写信给检察机关,请求检察机关开展执行监督,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

接到来信当天,该院立即联系陈某调查核实。对检察官询问的案件编号、被告人信息等,陈某一概不知,表示:“只有当初民警联系我的一个座机号码。”

检察官拨打陈某提供的号码,确认是辖区某派出所,于是登门了解情况。但派出所告知该案系协助法院退赃,他们仅负责登记被害人信息,不掌握案件具体情况。从派出所提供的协查表格中,检察官了解到该案被害人多达百余名、遍布全国各地,是一起涉众型诈骗案件。

根据这些信息,4月9日,检察官协同法院、本院案管部门对近年来办理的涉众诈骗案进行双轨排查,终于匹配到陈某系吴某诈骗案被害人之一。该案判决后,被告人吴某逐步退出赃款赃物,刑事执行正在推进中。

法院为何没有及时联系陈某?检察官了解到,陈某在登记被害人信息后更换了手机号码,但未及时告知派出所,而法院执行局原承办人已离职,多种因素交织导致法院与陈某沟通不畅,退赔工作受到影响。

根据检察机关的核查情况,法院指定专人与陈某对接。4月10日,法院在前期对陈某进行身份信息登记的基础上,进行执行款发放登记,留下陈某的身份证号、电话号码、银行账号等信息。6月19日,陈某被诈骗的2.9万元钱款全部退赔到账,刑事执行圆满完成。

(本报通讯员邹奕琪?唐晓宇)


  网编:林玲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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