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孙立昊洋 马金顺 郝风娇 发布时间:2025-07-08 浏览次数:145
村庄里的毛泽东旧居修缮了
延安检察机关办理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127件
“已有专门人员守护旧居,通往旧居岔路口的路标已建好,消防设施已配齐……” 近日,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与文旅部门工作人员对永坪镇刘家渠村毛泽东旧居进行整改复查时,此前笔记本上记录的那些问题正逐一“销号”。
时间回到4个月前。
陕北3月,黄土高原的沟壑间寒风依旧凛冽。延川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迎着风沙,来到永坪镇刘家渠村毛泽东旧居。踏入其中,只见院内窑洞的墙皮早已斑驳脱落,在寒风中微微颤动。
检察官们眉头紧锁,仔细查看每一处角落。他们的笔记本上,密密麻麻地记录着旧居面临的问题:大门敞开,无人看管;路口虽有文保标识,但通往旧居的岔路却无任何指引;消防设施缺失,消防通道堵塞等。
守护旧居工作刻不容缓。
“要求县文旅局与永坪镇人民政府紧密合作,立刻为刘家渠毛泽东旧居配备专职守护人员;在每一处通往旧居的岔路口,竖起醒目的路标;迅速配齐、配足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很快,一份直指问题核心的《检察建议书》被送至延川县文旅局负责人手中。
保护红色资源,不仅需要迅速行动,更需要深入挖掘历史的细节和情感的温度。
为了让守护更具坚实根基,检察官们来到县党史研究室,求证毛主席在延川的行军路线和旧居的具体细节。看着那些泛黄的资料、珍贵的照片,他们仿佛穿越时空,又回到了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
更珍贵的历史图景,藏在老人们的记忆深处。
“当时,毛泽东化名‘李德胜’,象征离得胜;周恩来化名‘胡必成’,寓意革命必定成功……”检察官们探访的老人是土生土长的刘家渠人——刘怀亮,他紧紧握着检察官的手,望着院子里那盘废弃已久的石磨,讲起了那段尘封已久的历史故事。
老人说,当时李维新家在后沟还有一院窑洞,毛主席来的那一晚,就住在那里。
“老乡,你家有土豆吗?”第二天早上要做饭,一首长问李维新的父亲李树堂。
“没有。”李树堂回。
“土豆就是咱老百姓叫的洋芋。”问话的首长解释道。李树堂听后立马出去提了一筐洋芋。这位首长拿了3颗洋芋,要给李树堂钱。李树堂说:“你们吃3颗洋芋怎能要钱,就是吃这一筐,也不要钱。”这时,坐在炕上的另一位首长说:“吃老百姓的洋芋就要给老百姓钱,不然我们就违反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了’。”李树堂出了门向警卫员打听才知道,炕上坐的是毛主席,问话的是周总理。
这些细微而鲜活的记忆碎片,让检察官们深受触动,也让后续的保护方案有了更深厚的历史依托。
延川县检察院与县文旅局召开文物保护专题座谈会。会上,双方围绕如何建立长效保护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提升周边环境风貌等问题展开深入讨论。延川县文旅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检察建议要求,全力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完善旧居的保护设施。检察官们也表明,将持续发挥检察职能,加强与县文旅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保护红色文化资源的强大合力。
如今,刘家渠毛泽东旧居的修复工作已经接近尾声,但延川县检察院“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的行动并未就此止步。检察官们的足迹踏向了更多藏在红色历史里的村庄,他们在断壁残垣间辨识红军标语,在老乡炕头记录口述历史,以实际行动捍卫革命旧址的完整与尊严,持续擦亮永不褪色的信仰底色。
按照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红色“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活动部署,延安市检察机关以高质量办案凸显保护成效,通过办案带动全社会共同保护革命旧址,让红色革命精神得到更好的继承和发扬。
近年来,延安市检察机关共寻访革命旧址400余处,办理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27件,督促对84处红色革命文物进行修缮保护,推动5处革命史迹列入文物保护名录,办理的案件3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5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
(本报记者孙立昊洋?马金顺?通讯员郝风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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