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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谷城:用撤缓收监案例现场说法

来源:检察日报-明镜周刊·一线    作者:戴小巍 曹新宇    发布时间:2025-07-08    浏览次数:207

本报讯(记者戴小巍?通讯员曹新宇)5月21日,湖北省谷城县检察院检察官受邀参加县法院关于社区矫正对象朱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一案的听证会,并以此案为契机,为现场旁听的7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法治课。

朱某因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被谷城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

在缓刑考验期内,今年4月27日凌晨,朱某因饮酒与他人发生纠纷进而引发斗殴,被劝离后仍心怀不满,纠集他人携带管制刀具意图报复,被巡逻民警及时发现并制止。公安机关依法对朱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听证会上,谷城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工作人员宣读了撤销缓刑的提请建议,出示了原判刑罚以及行政处罚的相关证据。

检察官现场对朱某进行提问,并发表了监督意见。经过公开审理,合议庭最终对朱某撤销原判缓刑部分,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听证会结束后,检察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剖析撤销缓刑收监的反面案例和真诚悔改获得新生的正面典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社区矫正期间的注意事项和违规后果,为7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上了一堂生动而深刻的法治课。

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深有感触地说:“这次教育让我深刻认识到必须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珍惜来之不易的自由,努力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网编:林玲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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