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检察日报-涉外法治·讲述 作者:解文轶 发布时间:2025-05-30 浏览次数:267
编者按 日前,应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邀请,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代表团一行5人访问了越南检察机关,聚焦检察公益诉讼开展深度交流。本期“培训交流一席谈”栏目特别邀请到3位代表团成员讲述所见所闻、所感所悟,带我们一同领略这场意义深远的跨国检察交流之旅。
一堂开在越南的“答疑课”
3月26日,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经验交流研讨会。
3月24日至28日,应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邀请,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代表团一行5人访问了越南检察机关。我有幸随团出访,并承担团组的一些事务性工作。出访前,按照最高检国际合作局的安排,我与越南最高检国合局副局长裴越洋就出访需求直接沟通,裴副局长是个“中国通”,普通话说得清晰流利,发微信时也会使用各类检察官的表情包,以至于我经常忘记是在与一位外国同仁交流。他提前征集了越南最高检民事检察厅、行政检察厅和法制厅提出的50多个问题,涉及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方方面面。团组成员们在自身工作任务繁忙的情况下,根据分工以及越方提出的需求进行了精心准备,形成了8份讲稿和PPT。
从落地河内机场开始,到我们登上返程航班,我每时每刻都能感受到越南检察同仁的热情与好客。越南检察机关的领导和检察官对我国检察公益诉讼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和真诚赞赏。在越南最高检访问期间,越南最高检检察长阮辉进接见了代表团一行,他说,在今年2月访问中国之行中,了解到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经过10年不断探索完善,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公益司法保护道路,他很期待此次最高检代表团一行分享交流中国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设计、经验做法、典型案例,为越南即将开展的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提供有益经验。
越南检察机关主要承担公诉、司法监督和监督中发现的职务犯罪侦查等职责,在越南全国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的大背景下,检察机关的职能也面临改革。目前,越南检察机关正在为开展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积极准备。中越两国均是社会主义国家,检察机关职能和制度相似,中国10年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实践对越南具有很大的借鉴参考价值,介绍好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历程、工作情况、实践成效、办案经验,向越南检察同仁对检察公益诉讼提出的各种疑问答疑解惑,是我们此行最重要的使命和任务。
在越南最高检、河内市及胡志明市检察院就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开展深入研讨交流的过程中,我们应越方需求,保留了至少一半的时间进行互动交流,而这场制度介绍,也就变成了一堂别开生面的“答疑课”。越方检察官提问非常踊跃,既有“如何处理法律监督与提起诉讼的关系”“如何处理与行政机关、法院的关系”等宏观层面的问题,也有很多“如何发现案件线索”“调查中遇到专业问题怎么办”“行政机关不配合调查怎么办”“如何确保判决执行到位”等涉及具体办案环节的问题,还有涉及生态环境、国有财产、国有土地、弱势群体保护、反浪费等相关领域具体案件线索如何办理的问题。在越南最高检的研讨会连线了700多个地方院同时参加,除现场提问之外,仅地方连线就提出了45个问题,越南最高检阮德泰副检察长只能先行归纳后再提出问题。从互动交流的内容看,越南检察同仁为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做着充分准备。对于这项新制度,越南检察官借鉴中国经验姿态开放、虚心求教,中国检察官则深入阐释、倾囊相授,可以说做到了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通过深入交流讨论,消除越南同仁对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前的心理顾虑、解答了他们对检察公益诉讼办案的各种问题,也为给接下来的越南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打下良好基础提供了助力。
越南历史上深受中国儒家文化的影响。工作之余,我们参观了河内的地标性建筑——文庙。河内的文庙、国子监与我国国内相关建筑格局并无二致,越南的学子们也会在考试前来到这里祈福。文庙大成殿内供奉的孔子圣像和“万世师表”牌匾,国子监内供奉的越南“儒宗”朱文安塑像和“传经正学”牌匾,见证了中国儒家文化在越南的传播发展。
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为世界法治文明贡献了公益保护新样本、新形态。中国检察公益诉讼中的法律监督职能底色、行政公益诉讼的督促性与协同性等,无不体现了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作为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形成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通过包括向越南检察机关宣讲等各种国际交流方式,进行着中国法治文明传播,影响着世界司法文明的发展。
公益司法保护是现代法治文明的共同课题。此次越南出访虽已结束,但中越两国在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方面的交流合作还将持续进行。分别时,我们约好了“中国再见”,将检察公益诉讼这一“独具特色的中国样本”持续推动完善、发扬光大。
(作者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三级高级检察官)
在交流走访中展示公益诉讼魅力
春暖花开的3月,我有幸随最高人民检察院代表团赴越南,开展检察公益诉讼专题交流。这是中国系统对外宣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经验的一次重要尝试,助力越南顺利推进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这次不同寻常的出访、这份新时代中国检察人的光荣使命,让我内心无比自豪,还圆了自己多年的梦想——手捧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走出国门,也借国际视野深入审视我们为之倾注无数心血的制度。出访之前,踌躇满志;出访之中,马不停蹄;出访归来,收获满满。
公益诉讼需要世界元素
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从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阮辉进率团来华访问交流,到中国检察官受邀赴越宣讲,短短一个多月,一来一往间,我们感受到越南对借鉴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热切渴求。在越南最高检的礼堂里,视频会议连线着全越各地检察机关,大屏幕上中越双语标注的“检察公益诉讼”字样折射出釉质光泽。在越南检察同仁期盼的目光中,我们自信地介绍制度规则、自豪地展示案例成效,眼神里流露的“制度自信”坚定而深邃。10年探索,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生根发芽、开枝散叶、蓬勃生长,以开放的姿态向世界分享公益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当然,此次越南之行,也让我们认识到,我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需要不断完善,要与不同法治文明碰撞,融入更多世界元素,要在跨越山海的法治接力中,携手并进、相得益彰,这才是公益诉讼制度发展的未来之路。
公益诉讼需要改革精神
飞机降落河内内排国际机场,越南最高检国合局副局长裴越洋热情迎接我们,沿途迫不及待地介绍越南正在推进的开展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工作。在接受阮辉进检察长会见时,我们听到他对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高度评价,也听到他对越南探索建立该项制度的宏大构思。在与河内市、胡志明市的检察官交流时,他们“连珠炮”式的发问,从宏观的理论探讨、制度设计,到微观的调查取证、起诉标准等,让我们感受到此行并非简单的制度介绍,而更像一场专业答辩。此前准备的介绍性材料大多未用上,现场答疑解惑成了座谈会的主要内容。这种交流在紧张、拘束中开始,在欢快、热烈中结束,令我们意犹未尽。
在交流中,我发现,无论是在越南最高检,还是在河内市、胡志明市检察院,不同的是检察院的层级,不同的是两个城市的风光,而相同的却是那种似火的改革精神。它是号角、是旗帜、是追求,就像越南正在进行的各项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每个人都眼中有光、心中有火,渴望变革、渴望发展、渴望交流,渴望打开每一扇窗口,发出自己的声音。这让我意识到,我们不仅应向外传递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更应保持火一般的改革精神,为中国公益诉讼制度、检察制度以及高质量发展注入活力。我们需要不忘初心、坚定信心、永葆赤诚之心!
公益诉讼需要思想碰撞
在交流走访中,我们看到越南通过对社会主义制度的独特探索,走出了一条有其本国特色的发展之路。如今的越南,早已摆脱积贫积弱,正以改革发展的实践赋予社会主义制度新的内涵。在践行社会主义制度上,越南有着独立发展的韧劲,愿意学习、借鉴。推行公益诉讼制度中,我国有我国的特点,越南有越南的特点,有的经验可复制,有的则不然。历史经验表明,制度的跨国传播,并非简单的复制粘贴,而是外来制度和本土文化经碰撞结合后形成新的发展,从而赋予制度更强的张力和更精准的维度。因此,在充分的交流碰撞中,结合本土特色形成符合越南国情的公益诉讼制度就尤为重要,而这种交流碰撞也能反哺我国公益诉讼制度,使之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5天的出访,从北到南,从越南最高检到地方检察院,我感受到了不一样的风土人情与检察文化。中越两国文化相通、情谊深厚。希望此次出访,不仅能播撒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种子、传递中国检察公益诉讼的声音、展示中国检察公益诉讼的成效,更能筑起中越两国新的“友谊关”,为深化中越命运共同体建设提供检察智慧和力量。
(作者为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虹)
双向奔赴话法治
跟随最高人民检察院代表团的5天越南之行,像一场跨越山河的文化对话,更似一场法治火种的传递。从河内古街的烟火气到胡志明市的现代脉搏,从文庙的千年儒风到统一宫的沧桑历史,这场检察公益诉讼的交流之旅,不仅让中越法治智慧碰撞出火花,更让两国友谊在坦诚对话中愈发醇厚。
法治对话:一场跨越国界的“双向奔赴”
当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阮辉进提到中国检察公益诉讼的“湖南经验”时,我仿佛看到一粒种子正在异国土壤中悄然扎根。越南检察官们的提问像一场热烈的春雨——从“案件管辖如何设计”到“怎样平衡监督与私权”,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潮水般涌来。
在河内市检察院的研讨会上,我讲述湖南某地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的案例时,越南同行们低头速记的沙沙声、频频点头的默契,让冰冷的法律条文瞬间有了温度。中国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框架解读、广东中山非法采砂案的剖析……这些中国经验,在越南检察官眼中不仅是“他山之石”,更是一幅可落地的改革蓝图。
破茧启示:从“九棵花梨木”到“万卷实践书”
漫步河内三十六行古街,摩托车流如织,街边咖啡摊飘来浓郁的炼乳香。胡志明市的法式建筑与摩天大楼错落而立,西贡圣母教堂的玫瑰窗光影婆娑。而在还剑湖畔,我们指着水面漂浮的垃圾相视苦笑——这一刻,检察官的职业本能跨越了国界,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感成了无须翻译的共同语言。
在河内市检察院,一位越南检察官指着窗外问我:“您看这些飞线乱搭的民房,能成为公益诉讼的线索吗?”那一刻,我忽然想起湖南九所宾馆的九棵参天花梨木——那是1965年越南胡志明主席亲手种下的小树苗,如今已亭亭如盖。中越友谊如是,检察公益诉讼亦如是。越南正在经历“破茧式”改革:精简半数省份、裁撤10万公务员。河内街头的露天咖啡摊与胡志明市的规划新区,恰似改革阵痛中的两面镜子——既要留住古城的烟火气,又需斩断阻碍发展的陋习。而我们发现的垃圾堆放、水体污染等公益侵害线索,或许将成为未来越南检察公益诉讼的“第一案”。
归来之思:法治人的“行路哲学”
这趟出访之行,让我读懂了“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的真谛。临别时,越南同行紧紧握住我的手:“等我们试点成功,一定要再来看看!”回望机舱窗外渐远的红河三角洲,我忽然明白:法治的种子从来不分国界。当中国的行政公益诉讼经验在湄公河畔“发芽”,当两国检察官为同一片碧水蓝天而战,这便是新时代“同志加兄弟”最好的注解。
带回的越南咖啡仍在飘香,而更珍贵的收获,是刻在心底的使命感。未来,愿以更多“中国方案”浇灌中越法治合作的花园——毕竟,真正的友谊,从来都是并肩播种,静待花开。
(作者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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