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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芜湖鸠江区:走进社区调研处罚必要性

来源:检察日报-检察新闻版    作者:王前勇    发布时间:2025-05-29    浏览次数:99

本报讯(通讯员王前勇)患有抑郁症的妻子失手打伤丈夫,致对方轻伤,该如何处理?日前,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检察院依法终结审查了一起特殊的行刑反向衔接案件。

今年1月,易某与丈夫吴某因家庭琐事爆发激烈争吵。争吵过程中易某失去理智,打伤了吴某,致其轻伤。易某长期患有抑郁症,后经鉴定,易某案发时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状态。案件移送至鸠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考虑到易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犯罪时处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状态、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鸠江区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该院刑事检察部门根据行刑双向衔接机制,将案件移送至行政检察部门进行审查。“我们严格把握‘可处罚性’‘处罚必要性’原则,走出卷宗,对案件开展了亲历性审查。”该院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官表示。

走访易某夫妇及其所在社区的工作人员后,检察官了解到易某患抑郁症多年,目前尚在哺乳不满周岁的婴儿。易某对自己一时冲动伤害丈夫的行为非常后悔,吴某也表示自己对妻子关爱较少,这次发生矛盾冲突,自己有很大责任,同时一再强调已经原谅了妻子。

经审查,鸠江区检察院认为对易某无处罚必要,于5月7日对该案终结审查。检察官电话回访易某和吴某后了解到,易某已接受系统治疗,身体状况正在逐渐好转。


  网编:林玲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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