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23 浏览次数:99
为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不断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5月19日,屯昌县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有关文件。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宁丽主持,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全体检察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八项规定改变中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海南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等文件精神,深入学习领悟屯昌县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集中整治动员部署会暨“群腐”整治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参会人员紧紧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深入交流研讨。
会议要求,一要持续深化学习,增强政治自觉。全体干警要把扎实开展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的方式,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握履行检察职责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以学习教育为契机,持续提升屯昌检察作风建设水平。
二要坚持目标导向,推动落地见效。聚焦学习教育目标任务,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紧扣“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坚持抓责任、促落实,抓重点、强质量,抓结合、求实效,持续在学透、深查、真改上下功夫,切实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三要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示范引领。院党组要扛起主体责任,落实好党风廉政“一岗双责”,汲取典型案例教训,带头严守纪律规矩、带头做到求真务实,切实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要牢固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选人用人导向,突出对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及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监督,并注重开门搞教育,接受群众监督,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学习教育与检察履职深度融合,以作风建设成效助推法律监督公信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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