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22 浏览次数:229
当我们拧开水龙头时,可能不会想到这滴水的干净清澈,背后是检察干警翻山越岭的足迹,是法律条文从纸面落到地面的较量,更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初心。
澄迈县人民检察院针对相关职能部门怠于履行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保护职责的行为,依法发出检察建议书,这看似寻常的文书背后,折射出新时代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守护公共利益的法治光芒。
饮用水水源地如同城市的“生命线”,其保护状况直接关系广大群众的饮水安全。我院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委托相关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水质抽样检测、现场勘查取证等科技手段,对全县在用的19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其中,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10处,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9处)进行走访调查,发现辖区内部分水源地存在防护设施破损、农业面源污染、多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周边存在种植、放养禽畜等农牧业活动,部分水源地保护区存在堆置工业废渣、城市垃圾、水源保护区水质未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等情形。这些看似零散的问题,实则暴露出监管链条上的系统性漏洞:日常巡查流于形式,执法监管存在盲区,跨部门协作机制运转不畅。
检察建议书的价值不在于其法律强制性,而在于其监督的精准性。我院对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的依法履职,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管理,确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依法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理等建议,实质是为职能部门绘制了履职路线图。这种监督不是简单的追责,而是通过法律程序帮助行政机关找准履职痛点,将碎片化的管理整合为系统化的治理方案。在饮用水安全这个重大民生问题上,检察监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安全阀"作用。通过诉前程序推动问题解决,既避免了公共利益受损的持续扩大,又维护了行政执法的公信力。这种监督与支持并重的司法理念,体现了国家治理中权力制约与协作的新型关系。
当检察建议书转化为整改行动时,法治的震慑力与指引力得到双重彰显。相关职能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开展专项治理,共排查梳理出问题23个,其中保护区范围内存在种植活动问题5个,存在禽类散养问题3个,存在放牧行为问题3个,存在垃圾杂物堆放问题5个,水浮莲未及时清理1个,保护设施缺少或损毁6个。已完成问题整改23个,其中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杂物等约36.7吨,清理水浮莲658吨,建设、修复保护区保护设施8处。这种从"被动应付"到"主动作为"的转变,正是法治力量推动治理效能提升的生动写照。
当检察建议书化作守护清泉的法治盾牌,我们看到的不仅是法律程序的严谨运转,更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生动诠释。这种法治力量与生态文明的交响,正在谱写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壮丽篇章。守护每一滴水的清澈,就是守护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是法治中国的应有之义,更是澄迈检察担当的时代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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