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4-08-15 浏览次数:575
琼中县人民检察院于1956年4月10日在乘坡建院, 1967年3月,实行军事管制,“公、检、法”并为一体,检察院无法正常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翌年,县革委会保卫组取代“公、检、法”。
1978年11月,琼中县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1986年10月,升格为副处级单位,1987年12月28日,改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根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部署要求,积极配合改革试点工作,11月,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正式将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的8名检察干警转隶到县监察委。2019年,根据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要求,5月,内设机构调整为五部两室,分别是:综合管理部、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与第一检察部合署办公)、第二检察部(驻县看守所检察室)、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司法警察大队与第四检察部合署办公),派驻长征检察室、派驻湾岭检察室。
现有政法专项编制39名,实有政法专项编制检察干警36人,平均年龄38.8岁。其中,检察官14人,检察官助理12人、司法警察2人、综合行政人员6人;党员20人,占55.56 %;硕士研究生学历3人、本科学历33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100%;法学专业或非法学专业通过司法考试28人,占比80.00%。另有机关工勤1人,退休返聘人员1人,聘用制书记员15人,司法雇员7人。
本届党组现有3名成员,分别是:党组书记庄二华同志,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春宏同志,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应雄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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