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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案例⑦ | 海口某商贸有限公司与236家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审违检察建议案

来源: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4-04-28    浏览次数: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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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6日是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0日至26日为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琼山区检察院“海青蓝”知识产权办案团队的检察官们精选了近年来办理的涉知识产权犯罪的典型案例,向大家以案释法,带领大家一起了解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


 基本案情

2022年2月2日,注册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的某传媒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与注册地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的海口某商贸有限公司(作为乙方)签订《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协议》,约定:甲方将27篇网络文章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就协议签订前后侵犯文章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进行维权,并有权获得侵权赔偿。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海口某商贸有限公司以转载涉案27篇文章的注册地位于全国各地的236家微信公众号运营公司为被告向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提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诉讼。琼山区法院予以受理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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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型意义

(一)检察机关应加强类案监督,督促法院纠正法律适用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存在案件数量大、对管辖规定不同司法解释之间优先性在审判实践中存在争议等问题。检察机关在类案监督中,认真细致钻研相关司法解释,及时发现并纠正法院在适用法律规定时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促进提升司法的质量和效果。

(二)检察机关应积极作为,打击知识产权领域恶意诉讼、规避管辖等情形。随着信息网络的发达,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成为知识产权案件中恶意诉讼、规避管辖的高发领域。检察机关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工作,打击恶意诉讼、规避管辖情形,能够有效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和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


  网编:陈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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