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17 浏览次数:640
屯昌县人民检察院自1979年恢复重建至今已有41年。主要的工作职责是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该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43名,实有人员40名,空编3人。40名干警中,入额检察官15名,检察官助理18名,司法警察2名,检察技术人员1名,司法行政人员4名。
在党组织设置方面,设党组1个,现有党组成员4名。设党总支1个,下设党支部3个(其中在职党员党支部2个,退休党支部1个)。现有在职党员23人,退休党员16人。
在内设机构方面,现有5个职能机构,2个派出检察室。即:综合管理部、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司法警察大队)、新兴检察室、枫木检察室。
省内各级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