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16 浏览次数:2380
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毅
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和学习重点。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要抓住学习重点,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坚持全面系统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准确掌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要创新学习方式,将日常学习与党性教育、纪律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运用典型案例和身边人身边事开展“沉浸式”教育,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要扎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取得实效。要坚持以上率下、整体发力,省院党组和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好带头表率作用,带动全体党员干部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任务。要把握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质效,真正做到学习有深度,警示教育有震撼,解读培训有针对性,党性分析触及思想灵魂。要注重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主要内容,以及省院机关各级党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做法和成效,营造浓厚学习氛围。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和省委、最高检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同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部署的重点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同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紧密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加强检察队伍作风能力建设、促进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的积极举措,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
省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和省院机关各内设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省内各级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