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机构设置

五指山市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情况

        发布时间:2024-01-26    浏览次数:371

综合管理部。现有人员11名,其中司法行政人员4人,工勤人员4名,聘用制书记员1人,“两微一端”工作人员2名。主要职能为负责行政事务、财务后勤、政工党务、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宣传教育等综合工作。联系电话:86632216(办公室)、86632156(政工)

 

第一检察部。现有人员6名,其中员额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2名,聘用制书记3。主要职能为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联系电话:86627532)

 

未成年人检察部。其中员额检察官1名聘用制书记2名与第一检察部合署办公,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联系电话:86627329)

 

第二检察部(驻市看守所检察室)。现有人员4名,其中员额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1名,聘用制书记2。主要职能为负责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    承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联系电话:86628190)

 

第三检察部。现有人员6人,其中员额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2名,书记员1名,聘用制书记2名。主要职能为负责对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申诉案件。(联系电话:86625116)

 

 第四检察部(五指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现有人员,10名,其中检察官助理4司法行政人员1名,聘用制书记员5名。主要职能为负责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检务督察和人民监督工作等综合业务工作。负责受理控告和申诉,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联系电话:86622149(案管)、86629607(12309检察服务中心)

 

 司法警察大队。司法警察1名,与第四检察部合署办公,负责办案场所警戒、人员押解和看管等警务事项。(联系电话:86629370)

 

 毛阳检察室:现有人员3人,其中员额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1,聘用制书记员1名。主要职能为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控告、申诉,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是畅通群众诉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开展调查研究,对辖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收集职务犯罪线索和其他涉检信息;对基层公安机构、人民法庭、司法所等执法单位的执法活动开展法律监督;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协助派出院开展民事督促起诉等工作;完成检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86720900)


  网编:洪敏
相关阅读 :

省内各级检察院:

省检察院 一分院 二分院 海口市院 三亚市院 儋州市院 三沙市院(三沙群岛院) 琼海市院 文昌市院 万宁市院 东方市院 五指山市院 定安县院 屯昌县院 澄迈县院 临高县院 昌江县院 乐东县院 白沙县院 琼中县院 保亭县院 陵水县院 龙华区院 美兰区院 琼山区院 秀英区院 洋浦区院 三亚城郊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