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建设年
开栏语
今年以来,海南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对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最高检党组工作部署,围绕“质量建设年”采取积极措施。即日起,海南检察推出“质量建设年”专栏,充分展现海南各级检察院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亮点举措和积极成效。
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
全 省 首 创
秀英检警会签机制
共同探索企业合规建设新模式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企业合规工作,凝聚各方合力,共同优化秀英区营商环境,9月6日,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与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海口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共同签署了《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适用企业合规机制办理涉企刑事案件的衔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此次会签是检警机关协同合作,共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探索适用企业合规机制办理涉企案件的重要举措,这在海南省尚属首例。该《办法》以依法平等保护和“审慎、谦抑”为原则,首先对涉企刑事案件的适用条件、关键环节、衔接方式等程序进行详细梳理;随后对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涉企刑事案件的方式方法作出明确规定,并对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作出具体说明;最后对涉及企业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提出质量要求。
下一步秀英区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结合秀英区经济发展实际,在办理企业涉罪案件过程中,不断探索合规考察新模式、新方法,努力打造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样板,更好服务保障秀英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