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14 浏览次数:2643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举报导引
1.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有哪些类型?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主要有四种类型,分别为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支持相关机关和组织提起诉讼。
2.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是否限定了范围?可以对哪些领域的公益侵害举报?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的范围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的范围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
3.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是否限定条件?可以对哪些情形的公益侵害、损害进行举报?
(1)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举报。
(2)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行政机关拒不纠正违法行为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举报。
4. 哪些人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公益诉讼线索?
凡是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有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线索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向检察机关进行举报。
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进行举报:
一是通过来信来访方式到儋州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进行举报;
二是拨打举报电话12309、(0898)23885927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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