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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年2月)

        发布时间:2019-02-25    浏览次数:5010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2月21日在昌江黎族自治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落实省检察院路志强检察长提出的“三大理念”1,积极融入、主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党委中心工作中谋划和推进,为建设“山海黎乡大花园”扛起检察担当

  助力脱贫攻坚。认真落实县委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帮扶117户贫困户,帮助解决生活生产问题400余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快速办理发生在扶贫领域的刑事案件4件,通过司法救助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积极帮助扶贫点解决近3000亩土地灌溉问题,受益贫困户达58户。充分发挥督促起诉职能,为全县4000多户农户(其中1722户蔗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讨回甘蔗欠款共计7000余万元,该案县委县政府列为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亮点,被省检察院写入2018年工作报告。从严打击破坏扶贫工作的刑事犯罪,以案释法,扩大办案效果。如去年4月,七叉镇个别村委会在宣传扶贫政策时信息公开不到位,引发村民不满,打砸村委会。我院在惩治犯罪的同时,向七叉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扶贫政策宣传,促进扶贫工作顺利开展。

  主动服务项目建设。扎实开展“保障重大项目顺利推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守护国家利益、守护人民利益”专项工作,在昌江核电工程项目、华盛金光现代农业光伏项目设立派驻检察工作站。院领导定期深入项目建设现场调研9次,打击项目周边违法犯罪案件4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5次。如去年6月,我院对暴力阻扰昌江县叉霸公路项目建设的犯罪案件从严从快批捕7名犯罪嫌疑人,保障该项目顺利施工。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与县国资委、县工商联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报送工作动态3次。在县工商联设立派驻检察工作站及“民营企业服务窗口”,为民营企业提供面对面服务。院领导带头给企业上法治课2次,提供法律咨询4次,打击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犯罪案件3件。如去年7月,对发生在雪古丽公司周边打架斗殴暴力犯罪案件,指派一名副检察长承办该案,批准逮捕9名犯罪嫌疑人。紧紧围绕海洋强省战略大局,增设派驻乌烈海洋检察室,利用无人机开展海岸线排查10次,发现涉海公益诉讼线索1件,开展海洋法治宣传6次,联合县海洋局开展海岸线违建整治,努力营造一流涉海营商环境。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惩刑事犯罪,提升群众安全感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20人,起诉294人。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健康安全,起诉故意伤害、强奸、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暴力犯罪76人;起诉“两抢一盗”2等多发性侵财犯罪40人。

  积极投入禁毒三年大会战。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全年批捕涉毒案件60人,起诉42人,报送二分院审查起诉18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6人,提起抗诉成功1件3人。

  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涉黑涉恶案件专案组,制定《扫黑除恶案件审查及走访工作制度》,对涉毒、聚众斗殴等八大类案件进行背书及2014年以来办理的该八类案件全面倒查 。全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4件16人。向县监察委书面移送“保护伞”问题线索1条。

  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6人,不捕率40%;不起诉7人,不诉率37.5%,坚持对不捕不诉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工作,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针对校园周边安全等突出问题向县公安局、工商局、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4份。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检察建议,迅速部署对校园周边非法售卖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水晶泥”玩具的商店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行政立案查处9宗,罚没1369.15元,没收498件违法玩具,有效保护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深入全县70所中小学校和教学点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受教育师生15200余人。开展“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向社会公众介绍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领域取得的成效,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充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起诉恶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人,帮助146名农民工追回欠薪550万元。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探索贴近群众的普法方式,编制宣传手册,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群众给予积极评价。共计开展法治宣传1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多份,受教育10000多人。二是坚持“三个穷尽”3“三个必须”4理念,分流办理信访案件29件,刑事申诉案件2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17件。三是坚持带案下访。全年带案下访12次,当面回应群众司法诉求。如2018年4月,杨某向省委第二巡视组反映:其子2017年4月份被李某等三人杀害,案件迟迟未开庭,认为执法不公,要求调查。我院受理后,检察长主动联系二分院案件承办检察官,共同带案下访信访人杨某,耐心说理释法,打消杨某对司法机关办案不公的思想顾虑,其表示将等待法院开庭审理。

  三、坚持宪法定位,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侦查活动监督。深入乡镇22个派出所开展立案监督专项工作,监督立案、撤案17件,纠正漏捕8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10件。加强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督,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份,公安机关均已回复整改。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5办案理念,减少社会对抗,不捕59人,不捕率为21.1%,同比上升7.7%;不起诉21人,不诉率为6.7%,同比上升 2.5%。

  强化审判活动监督。坚决纠正司法不公、定罪不准、量刑不当等问题。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件17人,均得到二分院的支持。如李某某涉嫌玩忽职守、受贿一案的成功抗诉得到省检察院路志强检察长的批示肯定。注重量刑建议质量,提出量刑建议236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196人。

  强化民事、行政及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加强民事、行政执法活动监督。针对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监管存在漏洞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采纳率为100%,堵塞管理漏洞,促进工作。加强执行活动监督。针对县司法局、看守所对刑事执行工作监管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4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口头纠正31件次,均被采纳并整改。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6,改变强制措施11件11人。

  四、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依法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7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三多一精”8的理念,创建“1+N”的工作新模式,建立联络员和信息通报机制,聘用信息联络14名。探索“群众举报+无人机+大数据”线索收集方式,用最管用、最高效、最合法合理的方式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解决问题,共同维护好昌江的绿水青山。扎实推进五大专项行动,建立全省首个林业生态修复基地。全年立案1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13件。我院2018年办理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案被列为全省首例行政诉讼案件;办理的非法采砂案、爱情海公司非法搭建木板别墅案入选海南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县水务局依据我院的检察建议,迅速行动,捣毁了两处非法采砂点,平整20个非法采砂点,修复河道生态。公安等相关部门也介入调查,行政拘留14人,呈报我院批准逮捕5人,有效遏制非法采砂现象。我院的公益诉讼工作得到县委的大力支持,县委黄金城书记对该项工作作出批示3次。

  五、坚持改革创新的工作理念,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院领导带头办案。检察长带头办案13件,列席审判委员会1次。院领导共办理批捕、起诉及公益诉讼案件91件,占全院办案量的20.96%。二是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化”10、轻刑快办工作机制,共办理“捕诉一体化”案件42件,公诉案件平均办案周期为38天,比2017年缩短16天,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三是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建立专门办案组,做好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工作,全年依法起诉职务犯罪案件9件11人。四是认真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各项任务。完成检察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等级评定工作。完成员额检察官的择优晋升工作、第二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及聘用制书记员的招聘工作。五是创新派驻乡镇检察室检察官办案机制。设立派驻乡镇检察室检察官办公室,直接办理辖区内刑事案件,全年共办理刑事案件16件,发现监督线索96件,全部分流办结。六是创新“一案一评议”工作机制11。共评议案件74件,向相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3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如去年6月初,我院将办理发生在危房改造工程领域案件反映的问题报送县委,县委黄金城书记迅速作出批示,推进了我县危房改造工作。七是深化智慧检务12建设。智慧公诉适用案件18件,占比14.5%。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远程视频提审系统均已经投入使用。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建成400多平方米的案管大厅、信访大厅及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网络平台。采购了3台高空远程无人机,一名干警在全省检察机关第二次公益诉讼无人机操作比赛中获得第二名。

  六、狠抓巡视整改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坚决落实省检察院巡视整改任务,对巡视组反馈的意见照单全收,将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政治责任。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列出整改责任清单69项,已整改落实66项,正在推进3项,整改落实率95.6%,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话提醒18人次。建立完善工作制度41项。

  七、坚持党建促队建,加强队伍建设

  按照省检察院“六爱、四守、三管好、两发挥、一从严”13的队伍建设总体要求,坚持党建促队建,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2018 年初成立党总支,改选党支部书记、支委,配齐配强支部班子。投入7万多元建设3个党支部活动室,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1个党支部获县机关党建示范点和机关五星级党支部。二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各支部每月开展1次评选党员标杆活动,每季度开展1次党支部流动红旗评比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先争优氛围。集体获得省部级奖励2次、县区级奖励5次。三是组织全体干警到乌烈镇道隆村等地革命老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5次,培养干警爱党、爱国、爱民情怀。四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组织干警参加专项业务、岗位技能等各类教育培训400多人次。组织检委会委员及新招录人员开展观摩庭。开展“六爱”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坚持“主副岗”培养人才模式14,抓好“传帮带”和岗位练兵,大力提升队伍业务能力。1名干警被省检察院授予“海南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称号,2名干警获得“昌江县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3名干警获得“昌江县党的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各位代表,我院始终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每年“两会”前走访人大代表,征求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两会”期间安排干警听取各代表团对检察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做好记录并认真整改落实。坚持每月向县委、政府、人大、政协、政法委书面报告工作情况。组织开展2次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政协、教育局等60多名代表参加,进一步增进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探索实行公开审查诉讼制度15,共计公开审查案件4件。认真听取律师辩护意见27次,法律文书公开率82%,以公开促公正,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离不开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如何把检察工作深度融入服务大局思考谋划还不够,落实得还不完全到位。二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些差距,对民事、行政审判及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的监督力度不够,成效不明显。三是队伍作风建设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纪律作风建设仍需加强。四是队伍能力建设跟不上业务发展需求,对新类型犯罪研究把握不够,释法说理针对性不强。针对工作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紧盯不放,认真研究解决。

  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是建设海南自由贸易实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政策落实年。我院将坚决贯彻县委和省检察院部署,紧紧围绕精准服务自贸区自贸港建设,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检察改革,建设过硬队伍,更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一是着力精准服务大局。深入谋划服务保障自贸区自贸港建设措施,严厉惩治破坏经济发展犯罪,努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两守护、两保障”16专项工作,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更多、更好、更及时便利的法律服务。完善定点联系、精准服务民营企业工作机制,强化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扎实推进“保护海南绿水青山”专项行动,坚决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保障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建设。持续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二是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坚持以“破网打伞”17为重点,抓好“蓝深行动”18专项立案监督,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积极投入“禁毒三年大会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重拳打击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变被动惩治为主动预防,加强对失足青少年的教育矫治挽救。

  三是着力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促进依法行政,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服务经济发展,办好民生实事。以贯彻落实修改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为契机,围绕人民关心的重大问题,继续加大侦查、审判和执行监督力度,促进刑事、民事、行政等各项检察监督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

  四是着力推进改革创新。认真落实高检院和省检察院部署的新一轮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构建科学高效的检察组织体系。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让检察权运行机制权责更加明晰、激励更加有效、约束更加有力。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强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在检察工作中的运用,打造符合自贸区(港)检察定位的智慧检务新平台。

  五是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坚持“六爱、四守、三管好、两发挥、一从严”的队伍建设总体要求,继续抓好“勇当先锋、做好表率”活动,坚持党建促队建,以落实巡视整改为重要抓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做到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改革创新、勇创一流,为建设新时代“山海黎乡大花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2月13日

                         

  网编:钟国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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