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工作报告

2016年度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三亚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07-12    浏览次数:2379

      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19日在三亚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褚以海

  各位代表:

  现在,受陈亮检察长的委托,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工作回顾

  一、主动融入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

  深入开展生态检察工作。落实市委部署,开展生态检察工作,服务“双修”“双城”建设。依法批捕起诉滥伐、盗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2件35人,维护良好生态环境。依托生态巡查和调查机制,发现非法采砂、污水直排入海等线索19件。探索生态修复机制,督促犯罪嫌疑人对所毁林地进行“补植复绿”55.6亩。

  深入开展服务脱贫攻坚专项工作。组织市林业局、农业局等15个单位召开专题座谈会,走访脱贫攻坚户114户,全面了解我市贫困人口分布、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立案查处了三亚市农业局高某某、温某某等人玩忽职守、受贿案3件3人。两级院联合相关部门,建成了扶贫工作数据库,着力服务精准扶贫。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组织人员走访食品药品监督、质检等行政执法部门,督促规范、严格执法,保障群众“餐桌上的安全”。查处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张某某在检验检疫工作中收受贿赂案,打击食品监管中不作为、乱作为犯罪行为。结合办案中发现的米粉生产疏于监管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制定了《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加大了监管力度。

  开展服务换届选举专项工作。成立服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组建法治宣讲组,开展专题警示教育5次,受教育人数1300余人。在各区重点村(居)委会设置举报箱20个,发放宣传手册3000份,预防约谈重点人员46人。分4批对海棠区377名驻村工作组长、村干部开展专项培训及警示教育,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二、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促进平安三亚建设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94人,同比上升5.5%,提起公诉1294人,同比上升15.5%。依法批捕起诉抢劫、故意杀人等重大恶性暴力犯罪嫌疑人117人,批捕毒品犯罪嫌疑人368人,提起公诉398人,批捕“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361人,提起公诉401人,批捕起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2件2人,对酒店、旅游景点销售伪劣产品犯罪案件批捕起诉7件11人。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改进治理的检察建议15份,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日”“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等宣传活动,积极参加“东岸、月川棚户区拆迁改造”专项行动,为拆迁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更加注重办案效果。对犯罪情节轻微、取得被害人谅解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143人。对生活确实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时启动司法救助工作,拨付救助资金8万元。接访群众1300余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500余人次。两级院控申部门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并同时被省检察院向最高检推荐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坚持打击与教育并重。批准逮捕未成年刑事犯罪嫌疑人74人,不批准逮捕35人,提起公诉92人,不起诉30人。建立了“四访八查”机制,开展社会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50份,为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75人次,封存犯罪记录39人次,听取辩护人意见116人次。广泛开展青少年犯罪预防教育,受教育人数2700余人。市院被评为全市“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城郊院被最高检表彰为“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出贡献集体”。

  三、依法惩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依法查办大要案。共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3件13人,其中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1件11人,涉及处级干部2件2人,查办渎职侵权案件2件2人,涉及处级干部1件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构建反腐工作合力。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在初查、立案等各个环节,既审查是否构成职务犯罪,又注意发现是否违反党纪政纪。对于达不到立案标准的33件职务犯罪线索,按照规定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做到党纪党规与国家法律的有效衔接。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在市民政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局等单位,开展警示教育21次,受教育人数3100余人。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4次,开展典型案例分析14件。为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89次,涉及企事业单位5715个、个人6137人,把好工程建设廉洁准入关。深入分析职务犯罪特点规律,形成《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提升办案综合效果。

  四、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公平公正

  加强刑事侦查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1件,同比上升3.9倍,监督撤销案件3件。依法纠正侦查中违法扣押、强制措施超期等违法情形39件。开展另案处理7专项监督,对另案处理的案件建立台账,持续跟踪监督,防止漏捕漏诉,共纠正遗漏罪行26件,纠正遗漏同案犯13人。

  开展刑事审判监督。两级院检察长共列席审判委员会10次,讨论案件1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和提请抗诉6人。积极运用量刑建议规范自由裁量权,两级院共提出量刑建议596人次。

  推进刑事执行监督。对836起减刑、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开展监督,对116人提出不予减刑或扣减减刑幅度的意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4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依法监督3名罪犯收监执行,对11名罪犯未履行财产刑罚的提出不予减刑的监督意见。对监管不到位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9件。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76件,审结60件,向省检察院提请抗诉1件,向市中级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对审判程序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3件,监督执行案件6件,向行政执法部门发出督促履行职责的检察建议8件,对裁判正确的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40件。

  五、按照省院统一部署,深入推进司法改革

  建立司法改革配套制度。制定了“落实司法责任制实施细则”,对独任检察官、检察官办案组具体工作进行细化。结合省院规定,制定了“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了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考核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司法责任制全面实施、检察官待遇全面落实等重点环节,多次召开座谈会,研究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探索解决措施,推动改革稳步发展。实行简易审案件集中出庭制度,设立两个简易组,交替轮换,集中出席庭审,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的规定,对庭审五个阶段进行简化,实行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建立公安侦查人员旁听庭审制度,实行类案问题通报制度,定期召开案件质量评析会,着力增强证据意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把关和过滤功能。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定期对案件质量进行分析,及时解决办案中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

  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筑牢检察工作基础

  加强班子建设。制定了《中共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完善了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组织生活等制度,细化了议事决策、事项督办等程序。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认真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活动,组织参加市委和上级院举办的政治培训、专题轮训,邀请专家到院辅导,组织收看先进典型专题片,着力增强“四个意识”。

  注重业务能力建设。广泛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选派市院干警到城郊院锻炼,着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共开展业务培训1372人次,在全国检察机关案管系统、侦监系统业务竞赛中,2名干警被评为业务能手。在全省各项业务竞赛中,有9名干警被评为业务标兵、业务能手。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市委、市人大报告检察工作重大部署和重要事项,一年来共报告司法改革、生态检察、规范司法行为等专项工作5次。配合市司法局完成15名市级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邀请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组织开展监督工作培训,对一起不服逮捕案件启动监督程序。着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共发布程序性信息3861条、法律文书1057份。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检,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二十条规定。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提出落实措施19项。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组成员共开展谈话提醒13人次。开展公务用车、上下班纪律、会风会纪等督查61次,开展重大财务开支监督22次,开展办案安全巡查5次。

  持续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建设了赃证物管理系统、远程提审室,升级了工作区域监控系统,扩容了中心机房。建设了信访接待大厅,购置了储物柜、医药箱等便民设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联合市政法委、教育局等9个单位建设了“青少年法制警示教育基地”。

  2016年,市院被最高检表彰为“全国基层院建设组织奖”,城郊院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共有14个部门、51名个人受到各级领导机关表彰。去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到我院视察调研,对我院信息化建设、案件管理、司法改革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履行职责与人民群众期待仍有差距,查办职务犯罪力度、诉讼监督工作效果有待提高;适应“互联网+”新形势要求主动性不够,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重业务轻党建不同程度地存在,机关党建工作有待加强;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还不够高,宣传力度有待加大。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探索,努力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安排

  一是在服务发展上有新作为,二是在维护社会稳定上有新加强,三是在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上有新措施,四是在深化司法改革上有新成效,五是在加强自身建设上有新发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牢记使命,敢于担当,凝心聚力,积极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网编:张亮
相关阅读 :

省内各级检察院:

省检察院 一分院 二分院 海口市院 三亚市院 儋州市院 三沙市院(三沙群岛院) 琼海市院 文昌市院 万宁市院 东方市院 五指山市院 定安县院 屯昌县院 澄迈县院 临高县院 昌江县院 乐东县院 白沙县院 琼中县院 保亭县院 陵水县院 龙华区院 美兰区院 琼山区院 秀英区院 洋浦区院 三亚城郊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