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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县检察院集中学习快速解锁“两高两部”醉驾意见新规

   发布时间:2023-12-31  浏览次数:966

2023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适应新形势新变化,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标准,严格规范、依法办理醉驾案件提供了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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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新出台的意见得到全面、准确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办理。12月20日下午,陵水县检察院依托刑检微课堂,第一时间组织干警学习《意见》、最高检关于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及相关专家学者的解读意见等。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邹志云、院班子成员及所有办理刑事案件的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等20余人参加。微课堂上,首先由第一检察部主任杨宝英逐条领学《意见》规定,并结合最高检关于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进行全面解读,着重对证据的收集审查、入罪标准、自首的认定、缓刑的适用等变动内容进行强调分析。随后,与会人员进行了交流研讨。

最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邹志云指出,《意见》重新确立了“醉酒程度+情节”的入罪标准、统一刑罚标准、完善“宽”“严”情节、规范证据审查,优化行刑衔接、建立快办机制。同时,创新增设公益服务考察等配套机制,不仅进一步统一了执法司法标准,规范执法办案,更是体现了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轻罪治理现代化理念。要求全体干警,要切实加强对《意见》的学习,尽快熟悉新的标准要求,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以检察办案和能动履职助推醉酒危险驾驶违法犯罪的预防、惩治和社会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酒后驾驶违法犯罪的发生。

  编辑:伍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