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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三位"大咖"代言人告诉你

来源:正义网   发布时间:2022-06-02  浏览次数:251

  随着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建立,教师、医护人员、居委会工作人员等主体有了特殊的职责和使命:发现未成年人受到侵害或面临侵害危险后,必须主动报告、依法报告。实践中,检察机关立足职能定位依法履职、加强宣传,以“我管”促“都管”,深入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地。

什么是强制报告?张桂梅、李兰娟、张译告诉你

  5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同发布了一组《强制报告》海报,“七一勋章”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张桂梅,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兰娟和中国电影金鸡奖获得者、第五届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张译齐出镜,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代言。

  什么是强制报告?和人们有什么关系?“发现儿童遭侵害,及时报案是责任,依法报告有保障,落实不力要追责。”作为各自行业的优秀代表,三位“大咖”代言人参与强制报告制度的普法宣传,共同呼吁依法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呵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强制报告,法定的责任和义务

  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该项制度随后写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1条:“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特殊主体报告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不再是道德的选择,而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

  强制报告制度施行以来,效果逐步显现。很多教师、医护人员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履行强制报告义务,使一大批侵害未成年人隐蔽案件得以及时发现并阻断。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办理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线索来源于强制报告的达2854件。检察机关发现应当报告而不报告的案件达1600多件,追责299人。

  为进一步深化强制报告制度的普法宣传,促进这项制度深入人心,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同设计制作了《强制报告》宣传海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这套海报通过全网发布后,将走进国家机关、中小学校、医疗机构、社区、乡村等场所,让更多的人了解并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法治之爱,照亮校园里的隐秘角落

  “我们发现有六年级的女学生在校外抽烟。”江苏省江阴市一所小学的老师敏锐地发现了学生的异常行为。在与学生耐心细致地交流后,老师了解到这个女学生曾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疑似遭受性侵害。同时,老师得知该校另一名六年级女学生也有类似遭遇。

  了解上述情况后,老师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学校根据江阴市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规定,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教育局将有关情况通报检察机关。随后,一起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得以严惩。

  “学生如果受到伤害要及时求助,在学校的话,就要找老师。”北京一○一中学学生处主任郭院丽说,学校实行首问负责制,要求老师碰到学生求助时,不管其是不是自己教的学生都要帮助其免受侵害,不能推诿。学校还明确规定了遇到这类情况的上报流程,一旦老师向学校报告,学校将视伤害性质和程度采取相应的行之有效的措施。

  学校是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具有保护未成年学生的法定义务。学校如果不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将会被追责。与《强制报告》海报同期发布的,还有一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追责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起2名校领导因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被免职并受到党内处分的案例。

  2019年至2020年10月,安徽某小学的教师张某在学校教室、办公室等场所,多次对3名女学生实施猥亵行为。该小学的上级管理部门、某镇中心学校校长沈某了解此事后,对张某作出停课处理,并要求张某与学生家长协商处理此事。此后,张某在中心学校副校长钟某的见证下,向被害学生及家长承认错误,并赔偿3名女学生各10万元。

  2021年6月教育部颁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明确要求,学校和教职工发现学生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依照规定及时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和教职工发现未成年学生被侵害的,不得有案不报,更不能私下组织学生家长和涉案人员“调解”。

  2020年12月30日,安徽省庐江县检察院将沈某、钟某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线索移送庐江县纪委监委处理。之后,沈某、钟某被免职并受到党内处分。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问题,合肥市检察院对5年来全市教职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后,向市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强化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的落实、完善对学校的考评机制。合肥市检察院与市教育局联动整改,会签了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检教合作的实施方案,并成立联合督查组,赴涉案学校等地调研督导,健全教师管理、学校聘用人员监督管理、女生宿舍管理等制度机制,推进强制报告制度落实。

  “学校不仅仅是在学生求助时才提供强有力的帮助,更多的时候是凭借老师的职业敏感和专业素养,及时感知学生的精神面貌变化或情绪波动,主动去关心了解情况,第一时间发现问题。”郭院丽表示,如果遇到性侵害等比较严重的问题时,学校会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多做一点,避免更多未成年人遭受侵害

  2020年8月,山东省威海市某医院接诊了一名10岁的女孩。经医学诊断,女孩已怀孕21周。她到底经历了什么?接诊医生核实了女孩的年龄等信息后,意识到可能存在性侵害情形,立即按照强制报告制度要求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卫生主管部门立刻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步向检察机关报备。

  检察机关立即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固定胚胎等关键证据。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刘某到被害女孩家后,在明知女孩为幼女的情况下,仍然强行与女孩发生性关系,致其怀孕。2021年1月6日,检察机关以刘某涉嫌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往往隐蔽性较强,医护人员积极履行强制报告职责,及时揭露犯罪,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此类案件的发现难问题。

  “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在接诊未成年患者时,多看几眼、多问几句、多做一点、多一点耐心,也许可以发现更多线索和问题。”李兰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未成年人身体受到侵害的事件中,医务工作者是与受伤的孩子接触较多的一个群体,医生的职责不仅仅是修复身体的伤痛,还应该提高警惕,及时制止、预防侵害的发生。

  哪些疑似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情形属于必须报告的?对此,《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进行了细化规定。其中,不满十四周岁女性未成年人怀孕、流产属于必须报告情形,相关单位和人员发现此情况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民营、公立医疗机构均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强制报告义务主体,均应严格落实强制报告法律规定。对于落实不力、瞒报、不报的,应对直接责任人员和所属医疗机构依法追责。

  同样是接诊怀孕的未成年人,辽宁省东港市某门诊部妇科医师季某因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受到了处罚。这起案件中,受到侵害的未成年女孩被网络认识的孙某多次强奸,导致两次怀孕、流产。在此期间,孙某曾带着女孩到某门诊部做人工流产手术。季某明知女孩是未成年人、无监护人陪同、无签字确认,仍为其进行人工流产手术,且未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报告该情况。另据查证,该门诊部不具备开展计划生育手术的执业资格许可。

  东港市检察院发现上述问题后,向市卫生健康局通报了相关情况并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涉案医疗机构和人员依法追责。东港市卫生健康局依据调查核实的事实,对涉事门诊部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并注销相关科室;对季某给予暂停六个月执业活动的行政处罚。

  “这样的情况,如果能及时报告,就能有效避免更多侵害的发生。”李兰娟表示,医护人员凭借专业知识和多年临床经验,应该能够判断出未成年被害人受侵害的种类,获取未成年被害人遭受不法侵害的信息线索,接诊医生积极履行强制报告职责、及时揭露犯罪、协助司法机关办案,不仅是使未成年人及时脱离危险的重要途径,也是发现犯罪、取证固证的重要保障。

  早发现、早干预,及时斩断伸向孩子的魔爪

  强制报告制度的效果虽已初步显现,但据了解,2021年检察机关办理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通过强制报告发现的案件数尚不足2%。

  “推进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依然任重而道远。”张译呼吁,未成年人受到侵害,并不只是一个家庭的“家务事”,很有可能涉嫌犯罪。每个社会成员都要转变观念,及时报告并不是“家丑外扬”或者“多管闲事”,而是在和犯罪行为作斗争。

  2020年8月,上海市普陀区发生了一起幼童被患有精神疾病的母亲陈某强行喂饭致死的案件。经查,陈某住所地居委会通过计生统计和日常工作,知道了陈某曾患有精神疾病且未婚生子后独自在家抚养孩子的情况。居委会干部在家访中还发现孩子身上、脸上常有瘀青,发育不良,陈某有强行给孩子喂饭、冬天只给孩子穿一件背心等异常行为。但这些没有引起居委会的重视,他们未向公安机关报案,也未向主管行政机关报告。

  普陀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此案时发现了居委会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问题,遂向某街道办事处制发了检察建议,并召开检察建议公开宣告会,对居委会有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街道办事处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辖区工作人员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和能力;开展专项行动,摸排辖区内强制报告线索;建立长效机制,设置专人负责强制报告事宜。街道办事处按照检察建议的要求,建立滚动排查和线索报告工作机制,对排查出的困境儿童建立档案、专人跟进。

  实践中,对有关主体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不力的,检察机关依法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治理方面的检察建议,在实现法律监督的同时,积极助推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力度,做好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每案倒查”工作。

  “每一个家庭、社会成员都应了解强制报告制度对保护未成年人、打击违法犯罪的重要意义,形成对强制报告制度的正确认知,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参与落实,共同与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良好氛围。”在张译看来,社会观念的转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每一个人都应积极参与,共同守护祖国的明天。


  编辑:李东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