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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文化与基层院建设初探

   发布时间:2015-03-05  浏览次数:7304
检察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检察文化是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它是以维护公正为核心,以提高监督能力为保障,以创新管理机制为途径,以营造法治环境为目标的法制文化。检察机关担负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要把全体检察干警的思想和精神统一起来,就必须大力加强检察文化软实力建设,不断为检察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基层院是检察机关的基础,80%的检察工作、80%的检察人员都在基层,因此,加强基层院检察文化建设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我院积极探索建设独具特色的检察文化,始终把实施“文化育检”战略作为强素质、树形象、促发展的系统工程来抓,达到了检察文化与检察业务相互促进、相互发展的目的。  一、加强基层院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加强基层院检察文化建设,是树立科学发展观,促进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对基层院的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1、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是培育时代精神的需要。检察文化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反映了当代检察人员的价值取向,是检察机关主流精神与新形势、新要求相结合的产物,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与检察工作实际接轨的产物。它能丰富和发展检察事业,营造和谐内外环境,培育文明风尚,提升精神境界。着力构建良好检察文化氛围,使生活在其中的每个成员都能在思想观念、心理因素、行为准则、价值取向等方面与检察文化产生认同,将检察文化与检察工作实际接轨,从而实现对人的精神、心灵、性格的塑造。检察文化建设通过培育时代精神,能更好地为检察事业的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有效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2、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是规范道德准则,提高检察官素质的需要。检察文化是检察官在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过程中形成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道德准则、精神风范、检察礼仪等精神财富,也包括信息化建设等科技强检内容在内的检察机关物质建设成果。可以说,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在检察实践中创造的精神文化、制度文化乃至物质文化等总和。先进的检察文化反映了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积极进取的时代风貌,培育检察人员敬业、勤业、精业精神,反映了检察人员的道德准则和行为标准。通过开展各种检察文化活动,着力强化职业自律,有力陶冶职业情操,大力提升检察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对构建一支忠诚、公正、清廉、为民的检察官队伍具有重要作用。  3、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是促进公正执法、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构建和谐社会是新时期党中央做出的战略决策,检察机关肩负着强化法律监督、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通过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全面提升检察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增强检察机关凝聚力、向心力,就能确保检察机关正确履行职责,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当前在基层院仍然存在检察文化建设可有可无的片面认识.把检察文化建设与检察业务建设分隔开来,出现“二张皮”现象,部分检察人员没有充分认识到检察文化建设在加强基层院建设当中的重要作用,因此,我们要着力提高思想认识,使全体检察人员充分认识到检察文化建设在促进公正执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参与检察文化、丰富检察文化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检察文化对促进基层院建设的功能作用  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的灵魂,它在促进基层院建设,提高检察机关的群体素质和工作效能等方面有着独特的功能。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l、导向功能。作为观念形态的检察文化一经形成和确立,就会产生一定的导向作用。这种导向从意识形态深层指引检察机关发展方向,对检察干警及其行为起到导航作用。先进的检察文化集中体现了检察职业的崇高理想和价值追求,它是通过检察干警接受和认同而形成和确立的。因此,它引导检察干警规范自己的行为,激发检察干警实现自身的价值,进而形成敬业、奉献、务实的工作作风。检察文化对检察干警行为的引导,是通过组织整体的价值认同进行的,检察干警在检察职业价值观念的熏陶下,能够产生自律,即使在没有规章制度约束的情况下,也能自觉地朝着检察职业的目标努力。正因如此,检察文化才可以将理性管理与情感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将强制性行为转化为自觉行为,将消极的被动行为转化为积极的主动行为。  2、凝聚功能。检察文化成为全体检察人员的共同行为准则后,它就会成为增强团队凝聚力、鼓舞士气的粘合剂,从人们的认识、期望、信念等各个方面进行整合沟通,组成团结协作、荣辱与共的有机整体。通过建立干警都共同接受和遵循的价值观念,改变干警以自我为中心的个人价值体系,使全体干警同心协力地为全院的整体目标而努力工作。这种整合使大家形成强烈的整体意识,增强干警对全院集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有利于打造和谐机关,凝聚干警的思想。  3、约束功能。检察文化对检察人员的思想、心理和行为具有约束作用,这种约束不仅仅表现在通过物质层和制度层的各种物质形式和规章制度来约束检察干警的行为,更主要的是通过检察文化对检察人员的行为形成一种无形的群体压力。由于检察文化使得检察组织的价值观念与检察干警个人的价值观得到统一,继而产生行为的自我控制、自我约束的意向。使自己的行为方式与检察机关的整体目标保持一致。由于检察文化带来了无形的、非正式的和不成文的行为准则,使干警能够进行自我管理和控制,克服了检察干警对单纯硬性的规章制度的抵触情绪,因此,检察文化可以将外部的约束和检察干警内在的约束有机地融合在一起。  4、激励功能。检察文化把尊重人作为中心内容,崇尚以人为本,进而会在检察人员内心产生一种高昂情绪和奋发进取精神。它不是靠外力地推动,而是一种内在地引导;它不是被动消极地满足人们对实现自身价值的心理需求,而是通过检察文化地培养,使每位检察人员内心深处自觉产生为检察事业拼搏、奉献的精神。在检察机关中,积极向上的检察文化会在满足检察干警的基本生活需求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对他们的尊重和信任。以共同价值为核心,激发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每个检察干警自觉地为检察事业而奋斗。通过分享集体的成果,检察干警的自我价值得以体现,内心满足得到实现。  三、基层院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主要途径  基层院作为基层单位,它所具有的广泛性和工作的具体性,决定了它是承担检察文化建设的主要载体。近年来,我院结合工作实际,深挖检察文化的内涵,发挥检察文化的功能,搭建检察文化的载体,探索检察文化的途径,体现检察文化的价值,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打造“卓越”文化,激发全院干警积极向上、爱岗敬业、进取创新的精神。在检察文化建设过程中,我院注重发挥检察文化的导向功能,着力在谋“势”上下功夫。在队伍建设中大造声势,激发工作热情,树立创先争优意识。通过先进的检察文化积极引导检察人员树立正确的、高尚的价值观。一是强化政治教育,确保检察文化正确方向。坚持将检察文化建设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不断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检察文化建设,坚持将检察文化建设融入每年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采取文化熏染、寓教于乐等方式,丰富检察文化建设。结合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开展了“庆?七一”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演讲比赛和摄影比赛,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开展了“中国梦·检察梦”主题演讲比赛和“检察官下基层”征文比赛等活动,以丰富的主题活动来塑造人,将先进检察文化蕴含的时代内涵和人文价值充分展示出来,更好的激发检察干警创新发展检察工作的积极性、创造力和奉献精神。二是融入地域特色,确立干警共性价值追求。丰城相传为干将莫邪宝剑的发掘地,又名“剑邑”,丰城也地属江南水乡,水的坚韧不拔,不断培育着人的执着追求;水的宽广包容,不断培育着人的理性平和。我院通过邀请专家学者论证、网上征求干警意见等形式,先后提炼出融入地域特色的丰检“剑水”精神(刚正、清廉、尚学、致远);丰检院训(守忠诚、致良知;护人权、勤为民;讲团结、促和谐;善思辨、勇创新);丰检理念(公平正义、执法为民、幸福工作、快乐生活),为全院干警提供了思想指南、行动指南,从而用先进的司法理念、价值观念、文化素养凝聚干警发展检察事业的潜能和动力。三是突出道德教育,深化检察文化内涵。坚持把检察职业道德建设作为检察文化建设的基础,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认真学习高检院、省市检察院推出的先进典型。对接省院“榜样在身边”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先进典型和“身边的榜样”宣传活动,引领检察干警在道德意识、道德情感、道德行为上向先进典型看齐,凝聚向好向上的动力,从而促动检察干警成为法治文明表率、爱岗敬业标兵、遵纪守法模范。2007年以来,先后有80余人次获上级院表彰,30余人被国家、省市级媒体宣传报道。  (二)打造“和谐”文化,不断增进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努力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工作氛围。检察文化建设是为构建和谐机关服务的,和谐机关要求有健康的文化和优秀的群体来支撑。通过打造“和谐”文化,促使干警自觉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组决策保持一致。一是营造干警之间的和谐氛围。为促进具有不同特长的检察干警相互竞争、相互促进、和谐相处,保证他们都能充分施展自己的才华,通过开展“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活动,为干警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提供方便。通过开展“模范集体”、“模范个人”等评选活动,让有突出成绩的人都能得到充分肯定。2013年,通过竞争上岗17名干警走向中层正副职岗位,并民主评选出2个模范集体,10名模范个人。二是构筑家庭之间的和谐氛围。积极倡导“睦邻团结、尊老爱幼、扶难济困”的人文理念,注重发挥家庭和谐环境对干警的影响和家属对干警业余时间的监督作用,通过开展联谊会、联欢会、“六必访”活动等形式,增强检察干警及其家属对检察院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三是构建机关内的和谐氛围。近年来,我院注重引导广大干警在工作上加压、在生活上减压。先后建起了健身体育场所,兴建了检察文化走廊,在每层电梯出入口展示优秀获奖摄影作品和劝诫、励志、廉政等格言,在办公区域营造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文化环境。组建了读书兴趣小组、摄影书法小组、音乐艺术和体育活动小组,广泛开展形式活泼、寓教于乐、检察干警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使全院干警每人至少有一项健康有益的业余爱好,并将业余爱好延伸到干警八小时外,从而净化干警八小时外生活圈、娱乐圈。  (三)打造“学习”文化,不断提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努力建设符合时代要求的复合型检察官队伍。近年来,我院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为载体,始终致力于营造“人人是学习之人,处处是学习之风”的学习氛围。一是创新学习模式,丰富学习活动形式。大力推进“三个一”的读书学习活动,即每天读书一小时,每月读一本好书,每月写一篇好文章;坚持“三有一谈”原则,即学习有规划、有笔记、有心得;每月开展一次座谈会,畅谈阶段性学习体会。每年定期举办“四优”(优秀侦查员、优秀批捕能手、优秀公诉人、优秀办案能手)活动,开展“四赛”(业务知识竞赛、规范庭竞赛、自侦案件质量竞赛、司法文书写作竞赛)活动,组织“四评”(点评一个公诉庭、讲评一个自侦案件、析评一份法律文书、论评一个民行抗诉案件)活动,引导干警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二是自主创办《丰城检察》刊物,搭建学习交流平台。我院于2007年创办了期刊《丰城检察》,大兴读书写作之风,为干警搭建了交流的文化平台。刊物由干警自己设计封面、制作版式和描绘题图尾花,每期发表干警创作的诗歌、检察理论成果、随笔、评论、摄影书法等作品,该杂志为干警打造了一个理论交流、学习提高的平台。三是开办“检察官夜校”,开辟检察文化阵地。自2007年以来,我院就开办了“检察官夜校”,成立了“检察官夜校”校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学校授课计划,提出了具体的学习目标和任务,并实行了夜校学习情况和效果督查制度,纳入个人年度目标考评之中。夜校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一方面有针对性地聘请一些专家、学者为干警讲授最新的法律前沿理论,另一方面,安排院领导和中层干部结合自己所分管和负责的工作亲自登台上课,与干警们一道探讨法律业务知识、交流工作经验和办案技巧。通过大兴学习之风,使全院干警做到“两学、两思、两练”即学政治、学业务;思收获、思规律;练品格、练技能,实现“做人成才,做事成功”的目标。目前,全院干警中具有法律本科学历83人,占全院总数的83%,研究生学历26人,先后培养法学博士2人。2007年以来,有45人次在上级机关组织的各类理论研究竞赛中获奖,全院干警在各类报刊、杂志发表文章1260篇,被上级检察机关采用各类信息680条。  (四)打造“制度”文化,构建长效的管理机制,努力增强干警的自我约束能力。制度文化是检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管理的重要一点就是制度化管理,也就是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尽可能的对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予以规范化,并切实予以贯彻,使之不以领导的改变而改变,不以领导意志的改变而改变,保证“软环境”的稳定,为检察文化建设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基层院必须制定切合检察工作实际、干警认同、可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形成“人人受制度约束,事事用制度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我院编辑了《丰城检察规范》一书,是我院结合多年来的执法实践,通过探索和实践检验,建立完善起来的涵盖检察人员行为准则、检察执法规范、检务保障规范、服务大局规范等四个方面共计58项规章制度,《规范》的出台,从根本上实现了由人管到制度管的转变,由“他律”向“自律”的转变,使各项检察工作逐渐步入正规化、科学化发展的轨道。同时,我院还结合有关法律规定和执法实践,将各项业务工作机制进行细化、量化和流程化,使每位干警时刻绷紧遵章守制这根“弦”,有力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促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平稳健康发展。我院始终注重检察业务与检察文化的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相互发展,步入了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自2007年以来,全院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连续六年位居全省基层院第一,先后被高检院评为第三届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优秀法警队”,“全国优秀反渎职侵权局”;被团中央评为“青年文明号”“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被中共江西省委评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被省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一次。  (作者:江西省丰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袁剑波)
  编辑: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