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黄楠棣、郑晓萍 发布时间:2024-04-28 浏览次数:278
“要是没有你们检察院的帮助,小孩的户口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落成,真是太感谢你们了!”4月26日,国家司法救助案救助申请人的养父黄某某将一面印有“办落户千难万难十多载,检为民一帮再帮解愁盼”的锦旗送到琼中县检察院检察干警手中,并感谢检察干警帮忙为其养女解决户口问题。
琼中县检察院在开展司法救助线索排查过程中,发现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情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据核查,被害人系弃婴,自婴儿时由养父母收养,由于种种原因,其养父黄某某奔走十余年仍无法为其落户。目前,其养父黄某某因病已无法外出打工,仅靠养母一人打零工维持生活,家庭生活非常困难。
为帮助被害人走出困境,琼中县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能动履职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协调开展多元化救助帮扶。一是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对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5万元,联合县妇联上门慰问,为其提供生活用品;二是解决落户难问题。通过向当地派出所及民政部门了解相关情况,找准落户问题症结,协调当地办证机构为被害人解决落户问题,帮助其成功落户;三是推动低保户认定。为切实解决被害人家庭生活困难问题,积极帮助其完善低保户认定相关手续,协调民政部门尽快依法办理。
下一步,琼中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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