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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县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与部门职能

        发布时间:2024-04-23    浏览次数:86

(一)综合管理部

人员:陈文杰、张耀俊、李顺、陈淑倩、陆秀玲、符初兰、蔡婷婷、王秋蝶。

部门职能:负责行政事务、财务后勤、政工党务、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宣传教育等综合工作。

联系电话:0898-27722801

(二)第一检察部

人员:范高杰、黄艳、欧威枭、陈豪、陈俏蓉、韩李泽馨、王艳玲、张勇、谭瑶瑶、陈姝、陈泰泽、黄菲菲。

部门职能: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刑事申诉案件。

未成年人检察部。与第一检察部合署办公,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联系电话:0898-27725003

(三)第二检察部(驻县看守所检察室)

人员:符佑新、李群、王明生、邢景程、麦光位。

部门职能:负责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

联系电话:0898-27729325

(四)第三检察部

人员:韩德、廖梦、宋幸、刘小霞、李婧妍、黎菊青。

部门职能:负责对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联系电话:0898-27728235

(五)第四检察部(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

人员:曾繁平、陈永珍、王佳巧、王民、王文瑶、韦吉烨、李惠、符琦艺。

部门职能:负责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检务督察和人民监督工作等综合业务工作。负责受理控告和申诉,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司法警察大队。与第四检察部合署办公,负责办案场所警戒、人员押解和看管等警务事项。

联系电话:0898-27729120

(六)设置派驻七坊检察室

人员:牛辉、许为圣。

部门职能: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为派驻院搜集发现检察监督线索,开展法治宣传,协助派驻院完成其它各项检察工作。

联系电话:0898-27663626

二、部门负责人

根据内设机构改革工作需要,经院党组党组会讨论决定,任命内设机构部门负责人如下:

范高杰任第一检察部负责人;

符佑新任第二检察部负责人;

韩  德任第三检察部负责人;

曾繁平任第四检察部负责人;

陈文杰任综合管理部负责人;

黄  艳任未成年人检察部负责人;

牛  辉任七坊检察室负责人。

  网编:韦聪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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