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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虚假诉讼或虚假劳动仲裁“补缴”养老金?行不通!

来源:正义网        发布时间:2024-04-21    浏览次数:63

借助虚假诉讼或虚假劳动仲裁“补缴”养老金?行不通!

检察机关持续加大社保领域虚假诉讼案件查办力度


正义网讯(记者戴佳)4月19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今年第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监督中发现存在虚假诉讼问题的案件有1885件,一些违法行为人通过虚假诉讼、虚假劳动仲裁骗取套取国家养老保险金。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该类案件多为借助民事虚假诉讼或虚假劳动仲裁来实现“补缴”养老金的目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要求,办理一次性补缴养老金须有法院、审计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一些违法行为人受利益驱使,通过虚构劳动关系进行虚假诉讼,或利用虚假劳动仲裁申请确认虚假劳动关系,以满足一次性“补缴”养老金的既定条件,进而获取本不应由其享有的养老保险待遇。

此外,一些案件有违法中介“职业化”参与,甚至形成产业链。“中介人员”为牟利,与违法行为人恶意串通,帮其寻找“虚构劳动关系”目标单位,伪造工资条、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为实施虚假诉讼或虚假劳动仲裁出谋划策。有的直接参与、充当虚假诉讼的当事人,甚至勾结有关人员进行非法操作。

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大对社保领域虚假诉讼个案、系列案件的查办力度,同时延伸监督触角,联合法院、劳动仲裁机构等共同堵塞社保基金监管漏洞,规范补缴社保流程,助力保障国家社保基金安全。

最高检提示,补缴养老金参保应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任何借助虚假诉讼或虚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的形式参保缴费、办理退休、领取退休金等行为,均属于骗取或套取国家社保基金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除清除缴费记录、没收补缴款、退回已领取的社保金外,还将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制裁。切勿轻信“代办代(补)缴社保”等非法中介人员之言,更不要虚构劳动关系、参与虚假诉讼或虚假劳动仲裁活动。


  网编:李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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