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单位概况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4-04-11    浏览次数:77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有关文件起草,编发信息简报,处理机要文电。负责档案管理、保密工作、财务后勤、计财装备、技术保障、新闻宣传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重要工作部署、决策的贯彻实施。

(二)政治部。负责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协调本院工会、 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三)第一检察部。负责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侵害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国防利益等六类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提出或提请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未成年人检察部。与第一检察部合署办公,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四)第二检察部。负责办理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提出或提请抗诉,开展相关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五)第三检察部。负责对辖区内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

(六)第四检察部。负责对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七)第五检察部。负责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金融犯罪及破坏营商环境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提出或提请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承担本院驻复兴城服务保障营商环境检察工作站的相关工作。

(八)第六检察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负责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检务督察和人民监督工作等综合业务工作。负责受理控告和申诉,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司法警察大队。与第六检察部合署办公,负责办案场所警戒、 人员押解和看管等警务事项。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设置派驻龙泉检察室。


  网编:黄方方
相关阅读 :

省内各级检察院:

省检察院 一分院 二分院 海口市院 三亚市院 儋州市院 三沙市院(三沙群岛院) 琼海市院 文昌市院 万宁市院 东方市院 五指山市院 定安县院 屯昌县院 澄迈县院 临高县院 昌江县院 乐东县院 白沙县院 琼中县院 保亭县院 陵水县院 龙华区院 美兰区院 琼山区院 秀英区院 洋浦区院 三亚城郊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