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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及具体职责

        发布时间:2024-04-10    浏览次数:101

(一)第一检察部。负责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侵害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国防利益等六类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二)第二检察部。负责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负责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三)第三检察部。负责对辖区内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

(四)第四检察部。负责对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

第四检察部内设公益诉讼检察部,与第四检察部合署办公,负责办理公益诉讼及相关申诉案件。

(五)第五检察部。负责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六)第六检察部(海口市秀英区人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负责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检务督察和人民监督工作等综合业务工作。负责受理控告和申诉,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第六检察部内设司法警察大队,与第六检察部合署办公,负责办案场所警戒、人员押解和看管等警务事项。

(七)政治部。负责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协调本院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工作。

(八)办公室。负责有关文件起草,编发信息、简报,处理机要文电。负责档案管理、保密工作、财务后勤、计财装备、技术保障、新闻宣传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重要工作部署、决策的贯彻实施。

(九)永兴检察室。负责开展公益诉讼线索摸排、立案监督、法庭审判监督、社区矫正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化解矛盾纠纷和开展法制宣传等工作。


  网编:符燕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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