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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开展春季禁毒宣传

        发布时间:2024-02-04    浏览次数:474


为持续深化禁毒宣传教育,营造抵制毒品浓厚社会氛围。根据海南省禁毒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春季禁毒流动课堂活动的通知》和海南省普治办《关于加强2024年春节期间法治宣传教育的通知》要求,近日,东方市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春季禁毒宣传宣讲活动。

宣讲课上,检察官根据社区矫正对象都曾受过刑事审判,目前在进行社区矫正改造的身份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禁毒宣讲。检察官首先从再犯罪的法律后果入手,进一步讲授毒品的种类、毒品的危害、刑法对毒品犯罪的刑罚规定等,特别强调依托咪酯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贩卖、运输等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属于贩卖、运输毒品的打击范围。检察官还列举海南省及我市发生的毒品案件,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做到不吸毒,更不能参与涉毒犯罪,发现涉毒违法行为要积极举报等,争取立功受表扬,同时要多向身边人宣讲毒品的危害,积极参与禁毒宣传。课后,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检察官的宣讲生动、入脑入心,今后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认真进行改造,不涉毒不吸毒,积极做一名禁毒宣传人,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东方市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深入开展禁毒宣传工作,为新一轮禁毒工作贡献检察力量。


  网编:吴宛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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