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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检察院首次就正当防卫认定召开公开听证会

    作者:张世标、叶喆    发布时间:2022-04-22    浏览次数: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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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万宁市检察院对一起涉及正当防卫认定问题的故意伤害案进行公开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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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现场


听证会由第一检察部主任、承办检察官吴鸿民主持,侦查人员、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等参会。

2020年8月,文某某和蔡某某大量饮酒后到徐某某的宿舍,敲开房门后便对徐某某进行殴打,并关上房门。徐某某在退让过程中,其曾受过创伤的头部被殴打导致再次流血。徐某某在退到房间角落冰箱处时,顺手拿起桌子上的水果刀,要求对方停止侵害。但文某某和蔡某某仍继续殴打,并上前争抢徐某某手里的水果刀。在争抢水果刀的过程中,徐某某将文某某捅伤,造成文某某重伤二级。

经审查,徐某某为使自己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致使不法侵害人文某某重伤二级,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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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现场发表意见


听证会上,承办人就如何认定徐某某构成正当防卫进行了详细分析说明。侦查人员、案件当事人发表了意见。听证员就听证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认为徐某某的行为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未超过必要限度,依法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同时,参与听证的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律师代表均对本次公开听证给予较高评价。

此次听证会是该院第一次就正当防卫的认定召开公开听证会。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检察机关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办理案件,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形式,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消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的疑虑,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网编:叶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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