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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职责分工

        发布时间:2018-07-11    浏览次数:2708

一、 办公室

部门职责:

负责行政事务、财务后勤、技术保障等工作。

二、 政治部

部门职责:

负责政工党务和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 第一检察部

部门职责:

负责办理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侵害公民人身安全等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 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未成年人检察部。与第一检察部合署办公,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四、 第二检察部

部门职责:

负责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负责办理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五、第三检察部(驻县看守所检察室)

部门职责:

负责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

六、第四检察部

部门职责:

负责对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 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七、第五检察部

部门职责:

负责毒品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 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八、第六检察部(澄迈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

部门职责:

负责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检务监督和人民监督工作等综合业务工作,负责受理控告和申诉,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司法警察大队,和第六检察部合署办公,负责办案场所警戒,人员押解和看管等警务事项。

  网编:吴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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