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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简介

        发布时间:2024-04-10    浏览次数:4078

  一分院建院于1954年4月15日,前身为广东省人民检察署海南分署。1954年9月,广东省人民检察署海南分署更名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1988年海南建省,同年9月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成立,由海南省院派出琼北分院和琼南分院,原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变更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琼北分院。1991年琼南分院并入琼北分院,成立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2008年全省检察机构改革,设立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原海南分院更名为现在的第一分院。

一分院是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根据海南省省直管市县管理体制设立,接受海南省人民检察院领导。其主要职能是在管辖区域(文昌市、琼海市、万宁市、五指山市、定安县、屯昌县、澄迈县、陵水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依法行使法律监督职责。



  网编: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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