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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动态

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

   发布时间:2020-08-12  浏览次数:2107
   2020年5月7日在文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文昌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谢善彪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及市政府、市政协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贯彻市委和省检察院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改革创新、勇创一流,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社会发展大局

  紧跟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主动自觉服务中心大局,推动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着力推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积极推进市场环境法治化,突出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共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3件18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286件515人。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依法办理了3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使用“软暴力”甚至打砸等严重暴力行为向行业经济主体收取保护费、非法垄断市场等严重影响营商环境问题,特向相关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促依法履职优化营商环境。

  ——全力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围绕文昌国际航天城建设,开展“两保障、两守护”派驻重大项目检察工作站专项工作,挂牌设立派驻海南航天发射场配套区项目检察工作站。全年为海南航天发射场配套区、约亭气电等重大项目提供法律咨询196次,化解涉法疑难矛盾纠纷122件,顺利推进35户征地搬迁工作。

  ——着力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认真贯彻市委和省检察院关于促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部署要求,批准逮捕侵害民营企业案件6件11人,起诉8件9人。主动对接民营企业的司法需求,邀请代表委员和民营企业界人士参加座谈,“问需”“问计”,凝心聚力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派驻市工商联(总商会)检察工作站作用,共开展走访、座谈、调研11次,解决民营企业涉法诉求2件,接收、办理工商联移送案件线索1件。

  ——全力服务打好脱贫攻坚战。调整成立脱产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乡村振兴工作队,举全院之力帮扶文教镇加美村等7个村委会69户贫困户。推进精准扶贫与司法救助相结合,共为4户贫困户13人发放救助金4.39万元。坚持“扶贫+扶智+扶志”,投入7万余元在文教、昌洒等镇20余个村委会制作法制和扶贫政策宣传栏。依托派驻乡镇检察室开展以“法治宣传进千村入万户暖民心”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31场次,走访18个自然村和37户困难、涉法涉诉家庭,以法律“六进”种好普法“责任田”。

  ——着力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全年共受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审查逮捕案件30件39人,批准逮捕13件18人,受理审查起诉26件42人。积极开展“增绿护蓝”“净空行动”等专项行动,就环境保护领域向公益诉讼信息联络员发放奖励1万元。通过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关停和整治违法养殖场920个,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895亩,为守护文昌绿水青山、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全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健全律师等第三方参与接访机制,坚持“谁办案谁普法”机制,确保案结事了人和。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设立来信来访监控中心,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03件,其中受理43件,引导向相关部门投诉、转办或直接答复60件。强化司法救助,依法办结案件12件17人,发放救助金12万余元。积极推进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活动,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11件18人,帮助挽回农民工工资1071万余元。

  二、参与平安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工作,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11件602人,同比上升22.36%,起诉463件664人,为创建平安、和谐文昌提供坚定可靠的司法保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有效。持续保持对黑恶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依法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26件57人,起诉8件24人;追诉漏罪1宗、漏犯2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份。办理了林宏、周安球等37人涉黑犯罪集团案件,还当地百姓一片安宁。坚持 “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发现并向相关部门移送 “保护伞”线索20条,依法追缴黑财170万元。

  ——维护人民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有力。把维护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从重打击泄露国家机密、宣扬恐怖主义活动等犯罪。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起诉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78人,起诉诈骗、盗窃、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95人,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推进禁毒三年大会战成效明显。全年共批准逮捕毒品犯罪案件130件179人,起诉123件177人。禁毒三年大会战以来,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件,纠正漏捕3人,追诉漏罪26宗、漏犯1人,提出抗诉15件。依法办理了一批在全省、全市影响较大的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极大地扭转了文昌严峻的禁毒形势。我院获评“全市禁毒三年大会战第一阶段先进集体”。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断强化。坚持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为自贸港建设的基础性工程紧抓不放,落地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以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为主题的“一号检察建议”。依法严惩性侵未成年人、校园欺凌等犯罪,起诉27件95人,为未成年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给予人文关怀和司法保护,不批准逮捕38人、不起诉29人,落实观护帮教48人。选派10名检察官兼任10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通过“法治进校园”三年全覆盖活动对全市183所中小学开展法治巡回讲座,4.5万名师生受益。经验做法得到了《法制日报》等主流媒体的专题报道。

  三、强化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

  紧盯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加强检察监督,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为有效解决有案难立、立案难查的问题,在市委政法委和市公安局的支持下,设立派驻市公安局检察室,把法律监督延伸到执法办案的最前沿。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和撤案47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3件次,纠正漏捕漏诉26人。加强对法院审判活动的监督,全年共抗诉12件,得到上级院支持5件,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3件,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应有惩罚。

  ——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共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3件,向办案单位或部门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8件,被采纳27件,采纳率达96.4%。社区矫正工作中共对4名缓刑罪犯提出收监执行检察意见书,均得到法院的采纳。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共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11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均得到及时回复和采纳。全力做好建国70周年特赦检察监督工作,对市司法局拟报请特赦的22人中的21人作出同意报请特赦的意见,22份检察意见书均得到海南省司法厅认可并得到法院采纳。

  ——做实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全年共办理民事行政案件13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件,同比分别上升160%、400%。针对全市行政非诉执行“裁执分离”不规范问题提出检察建议7份,法院均予以采纳并针对共性问题向各职能部门发函告知,有效推动解决行政案件执行难问题。

  ——做好公益诉讼。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全年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3件,发出检察建议45份。针对文昌某房地产公司项目申请获批变更增加容积率、却长达5年多没有到国土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和缴纳相应增加的土地出让金这一情况,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并向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收回国有财产1202.92万元。积极稳妥办理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围绕文物保护工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对韩家宅、溪北书院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加强管理。

  四、坚持改革引领,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坚定不移地把上级机关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部署落实落地,增强改革措施之间的整体性、系统性、配套性、协同性,不断厚植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根基。

  ——认真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年共决定逮捕职务犯罪案件10件10人,依法起诉9件10人。分别办理了市公安局原政委黄良谋涉嫌受贿罪,市水土保持站原负责人黄勇涉嫌贪污、受贿罪等一批典型案例,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办案实践中,我们将审查起诉工作重心前移,主动与监察委沟通,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构建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全年共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8件,有效确保了职务犯罪案件的高效办理。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扎实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深化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管理,在省检察院的组织部署下,共遴选出第三批员额检察官4名,面向社会统一招录了2名检察官助理和3名聘任制书记员。全面实现“捕诉一体化”办案模式,完善检察官联席会议、案件质量评查等相关制度,确保放权不放任。认真落实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和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院领导全年共直接办理各类案件178件,列席法院审委会8次。

  ——深入践行“宽严相济、公正高效”办案理念。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理念,全年不批捕74件136人,不捕率18.4%,不起诉41件82人,不诉率11%,有效扭转了不捕率、不诉率长期偏低及构罪即捕即诉的问题。大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建立律师值班制度,现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确保犯罪嫌疑人在获得及时、充分、有效法律帮助的前提下自愿认罪认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去年12月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比例达到79.69%,切实提升了办案质效。

  ——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完善智慧办案系统,启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试点工作。运用远程提审系统和远程接访系统,提高办案效率。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进一步畅通检察服务群众的渠道。推进“无人机+互联网”办案模式,提升公益诉讼信息采集、线索研判和证据固定工作效率。积极推进网上目标管理系统、手机办公系统等职能管理系统应用,为工作提质增效。

  五、坚持严管厚爱,努力打造新时代检察铁军

  践行“六爱、四守、三管好、两发挥、一从严”队伍建设总要求,持续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打造一支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最恨最怨最烦最盼的问题,建立领导班子整改问题清单12条、班子成员整改清单18条,全部按照实际节点要求推进整改。举办主题教育读书班,开展体验式学习、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专题讲座、讲党课和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等,用实实在在的举措,确保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强化政治自信、法律自信和检察自信,培育信念文化,深入开展“六爱”检察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干警把爱党、爱国、爱人民、爱家、爱岗、爱单位体现在工作生活中,提高检察队伍素质和司法公信力。全年共有5个集体、9人次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狠抓队伍素能建设。加强岗位练兵,组织参加公诉、未成年人检察等业务竞赛,开展听庭评议、“公诉沙龙”、优秀案件评选等活动,切实提升检察人员出庭公诉能力。开展未检宣讲团系统培训,不断提高宣讲水平,夯实“法治进校园”教育基础。全年共组织参加检察系统和市委组织的各类培训81期446人次。依托“学习强国”、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干部在线学习等APP平台,拓宽干警视野和知识面,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积极开展检察理论调研工作,共有3篇调研文章在全省检察机关理论研讨会上获奖,同时做好理论成果转化工作,荣获全省检察理论研讨会“单位组织奖”。

  ——狠抓司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对领导和干警插手、过问或干预案件的情况在审查报告全程留痕。建立健全案件监控、案件质量评查与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相衔接的管理机制。坚持全程管理与重点监控,对司法办案全程实行动态监督,全年预警提示441次,催办441次,纠正数据质量问题322份。对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业绩实行量化考核评价,重点评价办案的数量、质量、效果、规范、安全等情况,倒逼检察人员正确行使职权。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党组议事规则,坚持民主决策、集体决策。完善“两个责任”清单,不断压实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谈话提醒、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全年共开展谈话提醒20多人次。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重要时点和节假日均发送廉政短信提醒提示,促使干警明底线、知敬畏。抓好督办、落实和执纪问责,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开展专项活动的情况,以及整治形式主义等开展检务督察,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进清廉检察建设。

  六、自觉接受监督,保障检察权的依法规范行使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把强化对自身监督放在突出位置,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不断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自觉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执行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对检察工作的重要部署、重大事项和办案工作中重大情况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全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部署、重大案(事)件6次,均获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批示。去年7月份,我院就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做专题报告,得到充分肯定并提出宝贵意见,给我们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自觉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邀请多名省、市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参加 “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护航民企”等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全方位展示和宣传检察工作。不断扩大接受外部监督的形式和渠道,共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和“今日头条”推送文昌检察工作情况等各类信息7000余条;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题新闻发布会,邀请新华社海南分社、海南日报、文昌广播电视台等10家媒体参加,通报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全年共在《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法制时报》等报刊媒体发表宣传稿件117篇,荣获2019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向社会发布案件信息1259条,公开法律文书502份。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办理律师阅卷、查询等业务256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委员积极建言献策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和自贸港、文昌国际航天城建设的工作措施还需要深化细化,落实效果还需提升;二是法律监督工作发展还不均衡,民事、行政检察力度有待加大,诉讼监督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三是检察权运行机制还不健全,改革创新力度和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检察人员的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的要求。以上问题,我们将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今年,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全力以赴做实做优新时代检察工作,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和文昌国际航天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定不移服从服务大局。紧紧围绕自贸试验区和自贸港、文昌国际航天城建设的新需求新期待,持续服务保障好优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护文昌生态环境等重点工作,找准着力点,细化实化服务措施,努力为文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二、坚定不移保安全护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破网打伞”“打财断血”,深挖彻查黑恶犯罪;扎实开展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依法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损害群众生命健康权益的犯罪;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

  三、坚定不移强化检察监督。持续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做优刑事检察工作的同时,民事和行政检察要在“突破”上下功夫,找准切入点,继续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中的职能作用。

  四、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创新。依法办理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完善提前介入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影响司法办案质量和效率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强化对检察官司法办案的监督制约,落实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进一步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推动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科技创新成果与检察工作相融合。

  五、坚定不移深化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成果,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可靠。坚持“六爱、四守、三管好、两发挥、一从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将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责任落到实处,努力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的决议,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不断做实做优做强检察工作,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加快建设文昌国际航天城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林媚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