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工作报告
检察动态

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4)

   发布时间:2018-07-17  浏览次数:3002

  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6日在文昌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文昌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方建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3年,我院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检察职责,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制约,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先进集体”、被省检察院评为海南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涌现了全省检察机关个人二等功、文昌市优秀共产党员周经发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工作者。

  一、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集中力量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全力维护文昌社会治安稳定。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59人,提起公诉476人。其中,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67人,提起公诉96人,如从快批捕起诉了林勇等七人故意伤害致一死两伤的案件;严厉打击涉毒案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58人,提起起诉145人,从快批捕起诉王丁贩卖氯胺酮毒品496.92克的案件;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侵财型案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66人,提起公诉59人。坚持把办案质量作为执法工作的生命线,对批捕、公诉等各项办案工作实行流程管理,逐步完善自我防错纠错工作机制,实现了起诉案件无一起无罪判决的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探索融法、理、情于一体的和谐执法方式,依法不批准逮捕25件35人,不起诉16件22人。积极探索刑事和解工作,并以此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途径,努力修复社会关系,全年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12件13人,如在办理冯光联致冯光平轻伤一案中,站在双方为亲兄弟的角度,为减少对抗,促进和谐,承办检察官多次深入到当事人家中进行劝导调解,最终达成和解。据此,我院对此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重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全年共办理未成年人案件15件20人。实行“捕、诉、监、防”四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充分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分案起诉、犯罪记录封存、失依儿童保护等规定,做好未成年人的犯罪帮教工作。分别与市教育局及各学校建立检教对接机制,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工作,联合派驻乡镇检察室为锦山、铺前等中学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讲座,共计3000余名师生聆听讲座,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依法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办好检察服务民生热线和12309举报电话,积极搭建服务群众新平台,在控告大厅安装了检务公开触摸屏,畅通便民利民的“绿色通道”。坚持检察长接访和带案下访、定期巡访等制度,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74件;对性质不清、情况不明和院领导批办的信访问题进行初核18件,依法化解矛盾纠纷38件,及时妥善办理信访事项,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安定。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对刑事被害人、生活确有困难的涉法涉诉信访当事人实行救助,全年共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6件6人,救助7.4万元,让群众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省检察院关于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0件13人,其中大要案7件10人,占全年立案数的76.9%,立案查处了文昌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陈纬泰受贿85.98万元案;文昌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林道理挪用公款27.51万元、受贿2万元案等。着重查办民生领域、工程建设领域和生态环境领域的职务犯罪,在办理文昌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站长卢某某和文昌市海洋与渔业局原局长林某某涉嫌共同受贿案中,挖出了涉嫌行贿的窝案、串案3件,顺应了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坚持文明规范确保办案质量。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功能,充分发挥科技对反贪执法办案工作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全面规范办案流程,从线索管理、案件初查、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抓捕方案到案件侦查终结的整个流程,全方位制度规范; 加强办案区的管理与使用,制定完善《讯问犯罪嫌疑人制度》和《检医对接制度》等8项制度,确保办案安全;严格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确保依法、文明、规范办案。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全面贯彻“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工作理念,注重惩防并举、源头治本,不断加强和改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全年共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10份,结合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活动,为全市586名科级领导干部做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和1464名新任“两委”干部进行岗前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在国税、交通、司法、教育等系统以及全市18个乡镇开展职务犯罪警示宣传教育31次,普及2449人。严把建设市场廉洁准入关,积极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全年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192次,涉及714个单位和1420个人次,全力为文昌经济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三、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侦查监督和立案监督。全年共监督立案46件,向公安机关发出《侦查监督意见函》52份、《提供法庭证据意见书》6份、《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向法律援助机构发出《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3份。如在办理洪取涉嫌盗窃案中,公安机关未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致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没有得到依法保障,对此我们及时向法律援助机构发出《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并对公安机关提出纠正意见。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积极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综合运用抗诉与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努力追求对刑事被害人、被告人、社会的公平公正,全年共追诉漏犯2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件4人,提出抗诉2件2人,发出检察建议书8 件。为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力求做到罚当其罪,积极开展完善量刑建议工作,有效实现了实体监督从审判后的监督转为审判前的转变。

  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严格落实换押制度、羁押期限届满前7日提示催办制度,防止羁押期限违法情形的发生,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向市看守所发出督促函68份,催办羁押期限683人次;对59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1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监所检察科联合龙楼、锦山检察室前往东郊、龙楼、锦山、冯坡、抱罗等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突击检查工作,发现5名社区服刑人员存在脱管现象,依法向文昌市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并针对“问题根源”发出检察建议,促其建立完善了定期和不定期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相关监控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四、依法延伸检察职能,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找准切入点,倾力服务大项目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和工作主动性,深化、细化预防跟踪服务措施,以滨海旅游公路工程项目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同工程项目业主方文昌市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搭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平台”,督促、协助项目业主单位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职务犯罪风险机制,完善行业管理,防患堵漏,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同时充分发挥派驻乡镇检察室前沿阵地作用,落实走访下访巡防制度,全年共走访重大项目40余次,通过举办座谈会、组建法律宣讲团等方式,多角度为相关企业和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为大项目营造和谐稳定的建设环境。

  发挥派驻乡镇检察室的平台作用,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坚持立足职能,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原则,深入村、农户走访199次,及时排查矛盾隐患;成立“农民知心书屋”购置法律、涉农图书1万册,让来访群众方便阅读,不断强化群众法律意识。以“方式便民、态度亲民、处置利民、效果安民”作为成功化解矛盾纠纷的四个环节,全年共化解矛盾纠纷25件500余人,发现职务犯罪线索7件,立案2件2人,切实解决了群众的合理诉求,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立足法律监督触角职能定位,结合辖区实际,从“选前、选中、选后”三个环节入手,积极服务“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及时掌握并有效化解辖区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中的矛盾,为辖区各镇的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拓展民事行政职能作用,切实维护民生民利。积极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案件8件。注重将执法办案与息诉罢访相结合,配合法院做好当事人息诉罢访工作,共息诉罢访9件,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权威。积极探索民行检察工作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思路和途径,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群众所反映的湖山水库水污染问题,先后8次展开实地调研,并针对湖山水库水污染情况向国土环境资源局及水务局发出检察建议,得到了市国土资源局和水务局的采纳,有效推动了水污染问题的治理。

  五、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履职能力

  树立典型弘扬先进,强化干警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活动,引导检察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端正执法思想,保证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一是运用我院先进典型周经发同志的先进事迹对干警进行教育,协助市委和省检察院筹办了追授周经发同志“优秀共产党员”、追记“个人二等功”荣誉大会,并成立周经发同志先进事迹宣讲团,在全省检察机关进行10场巡回宣讲,取得了较好的反响。二是建立思想分析制度,每个季度对干警进行一次思想状况分析,及时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预见性。三是以争创“文明单位”为契机,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科室”、 “文明窗口”、“文明检察官”活动,以改进工作态度和提高司法服务水准作为重要环节,提升执法公信力,不断拓展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新领域。

  强化业务技能培训,打造专业化队伍。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为目标,强化业务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全年共组织干警参加培训15期,培训干警233人次;把司法考试工作作为提高干警素质、缓解检察官短缺、储备后续人才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收到了明显效果。今年参加司法考试的7名干警全部顺利通过,至此,我院40岁以下(共33名)干警全部通过司法考试。

  以制度建设为载体,推进队伍规范化管理。一是坚持用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完善了信息调研、车辆管理、公务接待等7项机关日常管理制度。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机制、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禁令》制作成卡片分发给每个干警,方便随身携带,防止检察环节不公正、不廉洁问题,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三是积极探索检务督察机制,把检务督察作为强化自身监督的重要举措,采取自查自纠、明察暗访和整改总结等方式进行有针对性的督察,分别对出庭公诉、提审、办案安全、车辆管理使用、考勤管理、值班值宿、窗口单位、控申接待等方面进行检务督察。

  注重人文关怀,坚持从优待检。关心干警政治待遇,选贤任能提拔干部;关心广大干警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为干警办实事解难题,实行“三必谈、四必访”工作法,即:干警出现问题情绪不稳时必谈,取得成绩、立功受奖时必谈,工作变动时必谈;干警家有红、白事必访,干警及直系亲属生病住院必访;家庭有困难时必访,退休必访。关心干警个人健康,组织全体干警健康体检,为干警建立健康档案,不断提高队伍凝聚力和向心力。

  六、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自觉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执行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对检察工作的重要部署、重大事项和办案工作中重大情况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2013年9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对我院法律监督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并召开专门会议听取了我院《关于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议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对我院法律监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我院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

  我院党组对建议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分析,并明确提出将落实意见建议作为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逐项进行任务分解,研究确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执法活动。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和工作情况,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聘任6名检风监督员、8名民行联络员和76名信息联络员,更广泛的接受民主和社会监督。完善民意收集、研究、采纳、回应机制,注重运用媒体平台,听取群众意见,真诚接受监督。大力加强检察宣传,使人民群众更多了解检察工作,更好监督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2013年各项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干警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与当前我市建设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统筹兼顾、整体谋划检察工作更好地服务保障改革发展大局的办法措施不多;二是检察工作发展仍不平衡,有的法律监督工作比较薄弱,有些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三是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队伍结构有待进一步改善,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以信息化为特征的检察工作科学化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七、2014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4年,我院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全省检察工作会议和本次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把检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紧紧围绕大局,更加主动地服务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增长。把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实际工作为突破口,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作用,扎实做好查办和预防经济建设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及服务文昌生态建设等工作,全力以赴为改革深化和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二)紧紧围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加扎实地抓好执法办案工作。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依法打击危害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的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权力集中部门和重点执法岗位的职务犯罪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三)紧紧围绕服务和保障民生,更加有力地做好服务群众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把保障民生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机制,提高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水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着力加强检察建议工作,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建设。以改革的精神推动解决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更好地贯彻群众路线、更好地服务基层和群众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难题。更加扎实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四)紧紧围绕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更加深入地推进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在龙楼、锦山检察室成立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律教育,使其从小养成知法、守法的良好习惯。关注“航天城”“铺前大桥”等重大项目的建设情况,充分发挥派驻乡镇检察室的一线平台作用,做好服务保障监督工作;结合“两委”换届选举,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加强法制宣传工作;突出核心职能,兼顾基础工作,重视亮点工作,更加注重各项工作的统筹推进,切实为民做实事。

  (五)紧紧围绕增强执法办案能力,更加严格地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切实强化检察干警“为民、务实、公正、清廉”意识;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制度管事,确保干警严格按章办事,依法用权;增强岗位练兵,挖掘年轻干警潜力,打造专业化队伍,提高工作实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主题实践活动,在解决“四风”特别是执法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建立和完善检察机关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制度机制,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努力打造一支公正高效权威的检察官队伍,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编辑:林媚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