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6-03-13 浏览次数:12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部署要求,深化推进海南自贸港生态文明建设,3月12日上午,澄迈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组织干警前往海南国际沉香科技创新示范产业园,参加澄迈县2026年全民义务植树节活动,用检察力量为“绿美澄迈”增添一抹生态底色。
三月的澄迈,春风吐绿,万物勃发。上午9时许,干警们手持锄头、铲子、水桶等,一走进植树区域,便迅速投入到劳动中。“坑再挖深一点,这土有点板结,苗子的根要舒展开。” 在现场技术员的指导下,干警们三五成组,分工协作。有人挥锹铲土,有人扶苗填坑,有人踩实浇水,每一个环节都一丝不苟。
经过经过干警们的协作种植,20余株奇楠树树苗在此“安家落户”,未来将连片成林,守护一方水土。新栽的树苗在阳光下整齐排列,与远处葱郁的山林遥相呼应,仿佛在诉说着这片土地的勃勃生机。
看着亲手栽下的一株株树苗在和煦的春风中傲然挺立,干警们的脸上洋溢着欣慰的笑容,并表示 “以前办案子,接触的多是破坏环境的现场,看到的是被砍伐的林地、被污染的土壤。今天亲手种下这片绿,让我们对‘生态修复’有了更具象的理解。我们办的不只是案子,更是老百姓对绿水青山的期盼。”
近年来,我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不仅注重打击盗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刑事犯罪,更在公益诉讼领域深耕细作,持续擦亮 “澄心实益护青绿” 这一特色品牌。从过去在福山镇土艳村、林科所苗圃场的挥汗如雨,到如今在花场湾红树林自然保护区一次次开展“回头看”督促补植复绿,检察干警既是公共利益的守护者,也是生态文明的建设者。
植树不仅是义务,更是责任。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我院在服务保障澄迈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持续聚焦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做好生态司法保护的“后半篇文章”。
此次植树活动,既是我院履行社会责任的一次生动实践,更是检察职能与生态保护的深度融合。干警们纷纷表示,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扛起守护“绿水青山”的检察担当,开展生态普法宣传、公益保护‘回头看’等行动,让法律监督与生态修复同频共振,以“检察蓝”之力筑牢生态司法屏障,为建设生态宜居、产业兴旺的美丽澄迈贡献更多检察智慧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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