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贺嘉贝 发布时间:2026-03-09 浏览次数:106
3月6日,万宁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部署启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木海主持会议。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和最高检、省检察院有关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万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会议就抓好全院学习教育工作提出三方面要求。
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开展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举措,是巩固拓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途径,也是今年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要深刻认识到,这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好学习教育。
要紧扣重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学习教育。要深学细悟铸魂,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任务,通过党组领学、支部研学、个人自学,做到入脑入心、知行合一。要深查真照找差,领导带头、全员参与,重点查纠政绩观偏差、重痕不重绩、重数不重质、为民不够、担当不足、作风不实等问题,把问题找准、根源挖深。要真改实改见效,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坚决防止纸上整改、虚假整改。要建章立制固本,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完善办案质效管理、业绩考评、司法责任、为民服务等制度机制,推动正确政绩观常态化、长效化。
要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坚持以上率下,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带头查、带头改、带头干,发挥“头雁效应”,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院党组负总责,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要把开展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压实管党治检责任、加强检察队伍作风能力建设、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抓好巡察、审计反馈意见整改和以案促改促治等结合起来,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万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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