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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媒体派驻宣传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6    浏览次数:168

各供应商:

根据我院新闻宣传工作需要,对我院新媒体派驻宣传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新媒体派驻宣传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预算金额不超过18.2万元。

(三)采购需求采购新媒体派驻宣传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转包、不接受联合体。

)本采购项目严禁任何形式的围标、串标行为,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存在实质性关联(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法人为同一人;两家单位法人同属某单位上下级),否则取消供应商竞价资格。

三、采购方式

由我院采购小组通过竞价比对方式采购,发布采购需求公告征集供应商根据需求报价,参加项目采购。

(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3家的,且都具备完成项目能力的,采用竞价方式采购,报价最低的为成交方。

(二)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为2家,且都具备完成项目能力的,由采购小组与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后无法确定成交方的,通过竞价报价最低的为成交方:只有1家满足我方谈判条件的,即为成交方(最终报价不得超过原报价)。

(三)符合的供应商仅1家,且具备完成项目能力的,直接谈判确定项目的价格(不得超过原报价)和实施的具体细节。如谈判发现供应商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采购小组撰写报告,并申请重新采购。

、报价文件内容

(一)报价函(含项目报价、服务周期、服务承诺等,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文件等复印件)。

)报价文件需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信息。

、采购时间

采购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上午9:00整

、报价方式

现场送达或邮寄方式,邮寄地点: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南干道县人民检察院。

七、其他

(一)采购结果。确定成交方后,我院将在天涯正义网--陵水公布项目采购结果。

(二)合同签订。根据海南省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定成交方后,签订项目合同。

(三)项目咨询。供应商如有需要可联系我院经办人咨询项目相关情况。

 

采购联系人:伍女士0898-83326606

王先生,0898-83322283

 

附件: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新媒体派驻宣传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单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新媒体派驻宣传服务项目清单.docx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6年1月26日

 



  网编:伍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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