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6-01-06 浏览次数:365
近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依法履职推动治理欠薪”典型案例,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李某飞等79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入选。
李某飞等79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
充分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实质化解矛盾纠纷
【基本案情】
2021年5月28日,海口某投资公司(建设单位)与海南某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单位)签订《基坑支护施工合同》,由海南某建筑工程公司承包江东某基坑支护工程项目。海南某建筑工程公司派劳务人员李某飞等79人进场施工。2022年9月5日,基坑支护工程完成施工,并于2024年9月26日办理结算。施工单位海南某建筑工程公司虽已向农民工支付了部分工资,但因经营困难,且因经济纠纷公司账户被司法冻结,无法按时支付农民工剩余工资款,李某飞等多名农民工多次到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反映情况,追索劳动报酬,因种种原因始终未得到有效处理。截止2025年1月,施工单位尚欠李某飞等79名农民工劳动报酬共223万余元。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受理情况 2025年1月3日,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向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通报一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线索,同日,李某飞等11人陆续到美兰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请求检察机关为其维权提供法律帮助。美兰区检察院高度重视,院领导耐心倾听农民工诉求,细致讲解保障农民工权益法律规定,引导农民工合法维权。经初步核查确认,该劳务纠纷人数多达79人,且追索劳动报酬的金额高达200余万元,历经两年未能解决,因大部分农民工法律知识欠缺,且目前已到全国各地进行务工,经逐一电话告知后,共受理申请支持起诉案件11件,为农民工畅通维权渠道。
审查过程 分管院领导带领办案团队深入调查,经过多方走访核实,施工单位欠薪情况属实,因施工单位经济纠纷等法律问题,公司账户被查封冻结而无法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得知建设单位尚有工程款未支付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暂时无钱支付,农民工因讨薪艰难情绪激动,双方因长期纠纷未能解决情绪对立严重。分管院领导充分考虑到施工单位面临的现实困难、农民工讨要工资回家过年的急切性、农民工人数多欠薪数额大等情况,多次带领办案团队与李某飞等农民工释法说理,安抚情绪,引导其依法理性维护合法权益,并多次组织农民工、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三方代表座谈协调,向农民工、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说明三方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施工单位与农民工之间的劳务问题、各方由此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充分运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行调解。
处理结果 经沟通协调,三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建设单位代施工单位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于座谈会后签订《三方协议》。协议签订后,美兰区检察院持续全程监督,积极督促《三方协议》落实,确保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履行协议,最终,建设单位于2025年1月23日,即在春节前向79名农民工支付剩余工资款223.48万元,全部履行完毕。
【典型意义】
劳动者有依法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劳动者薪酬。检察机关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作为服务保障民生的有力抓手,为农民工讨薪维权提供帮助。鉴于农民工往往缺乏法律意识、维权能力不足,检察机关还应当围绕案件核心事实加大调查核实力度,注重多渠道推动追缴或补发欠薪,监督拖欠工资款发放到位,实质化解社会矛盾。
省内各级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