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01 浏览次数:292
为深入贯彻最高检、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的意见》和省院部署,进一步规范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执法管理工作,2025年8月26日上午,美兰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茹英同第四检察部干警一行三人到海口市罗牛山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戒毒所)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
座谈会上,戒毒所所长申海明从戒毒所组织架构、收治人员情况、戒毒工作管理等方面,详细介绍了戒毒所工作情况,并代表该所对美兰区检察院的派驻监督试点工作表示欢迎和支持。陈茹英副检察长介绍了《海南省检察机关对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日常检察监督事项清单》的具体内容,并对检察监督试点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锚定共同目标。检察机关派驻戒毒所开展监督工作,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以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在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执法活动中正确实施,规范强制隔离戒毒执法,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为一致目标;二是明确履职边界。坚持配合与制约并重,检察监督工作要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不能干预戒毒所正常的行政执法活动,不能代替戒毒人员主张权利;三是强化沟通协调。建立完善工作衔接机制,定期互相通报检察监督和执法办案情况,实现信息共享;四是突出安全重点。将安全监管贯穿执法管理全过程,严密防范在戒毒所内自伤、自残、伤害等事件的发生,守住安全底线。
会后,美兰区检察院一行先后察看指挥中心运行情况,详细了解戒毒人员生活区域安全管理规范,实地检查卫生院诊疗服务流程,对医疗器械配备、药品采购存储与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细致核查,并与戒毒所相关职能科室开展专项工作对接,就如何具体贯彻落实检察监督试点工作交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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