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08 浏览次数:57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我院拟对我院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厂进行增补公开比选,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项目名称
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厂。
二、比选内容
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维修,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维修、车辆保养、车漆养护、机油选购、刹车油、刹车皮、转向总成等。报价人应针对比选内容中全部服务进行报价(具体项目详见《报价函》)。
三、资格要求
(一)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完成本比选项目的经营许可范围和相应的人员服务能力,具备二类厂维修资格。
(二)报价人经营的场所位于三亚市城区范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且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行为记录。
(三)报价人法人或经营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四)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有效期2025年8月15日-2026年3月31日,合同期内出现二次以上供货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的,可立即取消成员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次评选。
(六)我院将根据报价、产品质量、质保期、响应时效等参数进行对比,决定定点供应商。
四、报名程序
报价人请于2025年8月13日18时前将报价函及按照比选方式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并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并交至三亚市天涯区凤凰路165号三亚市人民检察院。
五、比选方式
由发标方根据报价人的资质、报价、人员及设备配备、响应时效等进行综合评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及比选结果公告均在天涯正义网三亚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上发布。
七、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报价人将报价资料密封后,于2025年8月13日下午18时前送至三亚市天涯区凤凰路165号三亚市人民检察院。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八、公告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5年8月8日-2025年8月13日
比选时间:2025年8月14日
九、联系方式
三亚市天涯区凤凰路165号三亚市人民检察院,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0898-88827900。
附件:报价函.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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