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秀英检察 发布时间:2025-06-11 浏览次数:241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拟对办公办案场所的空调进行清洗消毒,现将相关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71台挂机、43台柜机、15台天花机空调清洗消毒采购项目。
2.采购人: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
3.采购方式:询价。
4.成交方式:最低价中标。
5.最高限价:22000元。
二、采购项目要求
1.室内、室外机均需深度清洗、消毒。包括但不限于空调滤网内外机清洗、消毒;用专用设施设备对空调系统进行清洗。
2.清洗剂对人体无毒无腐蚀(符合国家卫生要求),使用消毒产品的,提供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
3.保证室内的安全,无细菌传播,无二次污染,事前事后必须试机,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4.清洗过程中,应照顾办公人员的合理要求,不影响办公人员工作,不影响办公人员休息的前提下进行。
5.空调维保和清洗质量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询价服务项目;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能够开具正规的增值税发票。
四、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供应商应于2025年6月17日下午17:00前交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606室。联系人:李主任;联系电话:0898-68606876。
2.报价文件应包含的内容:关于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维护保养价格等;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内容。(注: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均应加盖供应商鲜章)
3.报价文件提交方式:报价文件应使用不透明的文件袋袋装,并进行密封,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鲜章;报价文件提交地址:海口市长秀路11号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606办公室。
五、成交供应商的选择
采购人组织人员于2025年6月18日10:00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现场拆封,在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中选取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六、其他
(一)采购结果。确定成交方后的第1个工作日,我院将在天涯正义网公布项目采购结果。
(二)合同签订。根据海南省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定成交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合同。
(三)如对采购结果有异议,请于2025年6月20日17:30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院检务督察部门反映,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898-68608347。
采购联系人:程先生 18976363322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6月11日
省内各级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