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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惩治犯罪到修复社会关系

来源:检察日报-明镜周刊·一线        发布时间:2025-06-04    浏览次数:1412

编者按?平安是百姓期盼,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等法治原则,坚持惩治犯罪与预防犯罪并举、依法从严与依法从宽并重,做到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检察日报》刊发一组报道,展现检察机关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现惩罚犯罪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稳定有机统一的创新探索。

这个智能平台彰显司法温度

绵阳经开区:非羁押智能管控平台精准把控宽严相济司法刻度

绵阳经开区检察院刑事办案团队对一名采取非羁押措施人员再犯罪可能性进行研判。

“符合非羁押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在‘保释助手’小程序完成人脸识别签到,我们就能实时掌握其行动轨迹,且不会影响其正常生活。”近日,在四川省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以下简称经开区检察院),检察官向记者演示非羁押智能管控平台操作流程。

从“人盯”到“云控”

对于法定刑在有期徒刑五年以下,系初犯、偶犯,且主观恶性不大的案件,如何在考虑实际情况的同时避免脱管风险,实现宽而不纵?经开区检察院依托“侦诉审协作机制+非羁押智能管控平台”,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转化为可操作的数字化监管体系。

1月,陈某因盗窃价值4万余元物品被移送至经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中,虽然陈某涉案金额较大且尚未退赃,但因其身患严重心脏病不适宜羁押,经全面评估,检察机关认为其无再犯危险,符合取保候审条件。陈某是外地人,传统监管方式难以实时掌握其行踪动态,于是该院利用研发的非羁押智能管控平台将陈某纳入监管。

2023年,该院联合区公安、法院建立全流程协作机制,委托第三方研发非羁押智能管控平台。该平台将电子手环与小程序联动,实现实时定位、电子围栏预警、人脸识别签到等功能,同时运用AI算法自动分析行为轨迹,一旦出现异常立即触发警告预警。犯罪嫌疑人陈某被纳入监管后,平台每日自动生成其活动轨迹,检察官通过后台数据动态评估风险,既保障其就医治疗的权利,又确保刑事诉讼顺利推进。

“电子围栏”收紧监管边界

“科技监管让‘宽’有了看得见的边界。”该院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表示,宽严相济不是简单的从宽,对于可能实施新的犯罪、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可能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触碰法律红线,不宜适用非羁押智能监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必须果断收紧监管,不能“一宽了之”。

此前,该院办理的张某寻衅滋事案,犯罪嫌疑人张某纠集3人在酒吧持械斗殴,致2人轻伤,社会影响恶劣。案发后,鉴于张某主动投案、赔偿并认罪认罚,经评估,该院对张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并纳入平台监管。平台监测到其多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居住地,在监管第45天,平台预警显示张某进入案发酒吧区域。经核查确认其与原团伙成员接触,有串供可能性,该院随即启动应急程序,依据《刑事诉讼全流程侦诉审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机制》,联合公安机关固定证据,依法将其变更强制措施为逮捕。

据统计,自2023年非羁押智能管控平台运行以来,已有23人次因越界行为被口头警告,1人因严重违规被逮捕,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核心在于‘以宽济严、以严济宽’,而非羁押智能管控平台的创新实践源于对该政策的深刻理解,是实现精准平衡的技术支撑。”该院检察长孙前锋介绍,平台除配备基础监管功能外,还建立了相关指标的风险评估模型,通过大数据分析自动生成监管等级。例如,对在校学生、初犯偶犯等群体扩大“电子围栏”半径,减少对其正常生活的影响;对有再犯风险的人员强化轨迹追踪频率。同时,平台严格规范数据使用权限,办案人员仅能查看基础信息,异常数据需经双人审批调取,确保监管与权益保护并重。

科技赋能定分止争

科技监管不仅保障诉讼,更成为矛盾化解的桥梁,在社会治理方面,非羁押智能管控平台同样具备可用性。

2023年8月,在某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某与被害人系楼上楼下邻居,因噪音问题引起冲突致被害人轻伤。王某对伤情鉴定结论有异议,未对被害人进行赔偿,被害人亦未予以谅解。该院对王某采取非羁押措施后,通过该平台发现其每日规律前往工地务工,了解到其有固定收入,有赔付条件。办案检察官联合社区调解员,以平台数据为依据促成双方在工地现场调解,王某用务工收入赔偿被害人,最终双方达成刑事和解。

“经开区检察院以非羁押智能管控平台为载体,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转化为可感知、可操作、可追溯的司法实践,展现了刑事政策从原则性指导到数字化落地的跨越,既彰显了司法温度,又守住了法律底线。”四川省人大代表、绵阳市农科院薯类研究所副所长邹雪在调研时了解该平台后表示。

据悉,自非羁押智能管控平台上线以来,该院刑事案件平均办理周期缩短了18天,羁押率同比下降10%,非羁押人员实现“零脱管”“零漏管”。

(本报记者曹颖频?李敏?通讯员魏玲)

有前科,是否一律要起诉

浙江诸暨:探索实施前科梯次评价机制

检察官对张某进行不起诉宣告并训诫。

“虽然你有前科,但考虑到本次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依法对你作不起诉处理,希望你引以为戒。”4月25日,在浙江省诸暨市轻罪案件办理中心的不起诉宣告室内,检察官正在对张某进行不起诉宣告并训诫。

2024年以来,诸暨市检察院探索实施轻微刑事犯罪前科梯次评价机制,检察官依照个案情况,进行社会危险性评估后依法作出不同处理,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到每个案件中。

2024年4月,俞某因在他人组织聚众赌博的过程中提供自家住房作为场地,被移送诸暨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检察官认为俞某构成赌博罪,但情节轻微,依法可以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同时,检察官发现,2016年俞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刑罚,适用缓刑。对于有前科的人,是否一定要起诉?针对该问题,2024年5月底,该院组织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

“轻微刑事犯罪案件中,如果对有前科的人一律起诉,可能会导致行为人因一时过错而背负终身烙印,甚至陷入‘犯罪—标签化—再犯罪’的恶性循环。”检察官在会上提出自己的意见,获得了参会人员的一致认同。最终,检察机关对俞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如何更规范、科学、合理地作出诉与不诉的决定,检察官陷入了思考。经过不断摸索,2024年6月,该院探索建立轻微刑事犯罪前科梯次评价机制。

据介绍,轻微刑事犯罪前科梯次评价的核心在于社会危险性评估量化,主要根据前科轻重进行考量,通过区分暴力犯罪与非暴力犯罪、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犯罪前科与行政处罚前科等,重点考察前科类型的再犯风险、与本次犯罪行为的关联性等因素。

如对两年内有同种类行政处罚的,其再犯风险一般较大,需要充分评估。在此基础上,还要根据时间间隔进行考量,以“修复期”划定宽严标尺。如根据前科行为判处刑罚的长短,设定不同年限的评估考量期,期满后从认罪悔罪程度、社会接纳程度、家庭参与程度等多个维度进行量化,依据其综合表现降低或者提升前科评价强度。

“我们希望通过对前科行为的社会危险性进行实质化审查,进行梯次分类,准确把握尺度,在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的同时,为轻微犯罪人提供‘去标签’的改过机会。”该院轻罪案件办理中心负责人杨瑞霞表示。

在她看来,这也是轻罪案件办理中心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引导轻微犯罪人回归、从源头防范和减少轻微刑事犯罪的具体举措之一。

不起诉不代表不惩戒。该院结合轻罪案件办理中心设置的不起诉宣告+训诫室,对每一名被不起诉人进行宣告和训诫,让其在仪式感中感受和体会法律惩戒的威严。

同时,结合“不起诉+听证”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以“不起诉+微网格宣告”深入被不起诉人村社公开宣告,场景化推动普法警示教育;以“不起诉+检察意见”建立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的双向衔接,让非刑罚责任得以落实;以“不起诉+源头治理”,从发案量、个案背后的症结根源、类案反映的社会问题等维度入手,推动有关监管部门堵塞制度漏洞、完善监管措施,从源头防范和减少轻微刑事犯罪的发生。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仅是司法原则,更是社会治理的‘平衡器’。前科梯次评价机制通过科学化、人性化的设计,与相对不起诉、社区矫正等机制形成合力,让轻微犯罪人看到‘知错能改’的现实路径,也让社会在安全与包容之间找到最优解。”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周锋表示。

(本报记者史隽?通讯员何若愚)

破解轻伤害刑事案件和解难题

扬州广陵:全流程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实现惩罚犯罪与化解矛盾统一

5月30日,检察官就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适用问题与当事人沟通。

一起迟迟不能化解的故意伤害案,在犯罪嫌疑人提交赔偿保证金后,被害人终于愿意面对面沟通,案件在双方达成和解后很快办结。这得益于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建立的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

近年来,该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适应犯罪治理新形势,推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在司法办案全流程适用,努力实现惩罚犯罪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有机统一。

2023年某天傍晚,王某与杨某在火锅店吃饭时发生口角,继而引发互殴,王某将杨某面部两处部位打至骨折,经鉴定,杨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广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王某虽有赔偿意愿,但因杨某诉求过高,双方一直未能达成赔偿谅解。

“我们在办案中时常遇到这种被害人诉求与犯罪嫌疑人赔偿能力相距过大的情况,如果在法院判决后走执行程序,被害人往往不能在第一时间获得赔偿,甚至很难拿到赔偿金。”办案检察官表示。

为破解轻伤害刑事案件的和解难题,2023年3月,广陵区检察院在两年探索实践的基础上,设立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并在广陵区司法局公证处设立专款专户。

这一制度的设立为王某故意伤害案的推进提供了契机。检察官依法确定王某的赔偿额度为5万元,在其近亲属将钱提存至赔偿保证金专户后,双方矛盾终于得以化解。

自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建立以来,该院已适用案件近40起。

如何放大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优势、全面提升轻微刑事案件一体化办理质效?2023年5月,广陵区检察院联合区委政法委、公安、法院、司法局会签《关于建立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实施办法》,将制度适用前延至公安侦查环节,后伸至法院审判环节,探索在侦查、批捕起诉、审判环节全面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打通轻伤害案件司法办案全流程。

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后,针对可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案件,区公安分局提前与检察机关就适用问题、赔偿数额进行会商,推动部分案件在侦查环节即启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

今年该院提出“三步走”工作方法:即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适用前、适用时、结案后分别引入风险评估、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官回访程序,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推动治罪向治理转变。

“在适用前,需要对案件进行全面风险评估。我们将赔偿保证金的适用范围严格控制在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纠纷引起的轻伤害刑事案件。”检察官介绍,“同时秉持‘自愿非强制、协调不越位’原则,征求被害人意见,评估接受度,把风险降到最低。”

适用时,有时会出现案件双方对赔偿数额分歧过大的情况,检察官会结合司法实践、民事赔偿标准、被害人实际损失和犯罪嫌疑人经济能力、赔偿意愿等,综合确定赔偿保证金数额。同时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借助人民监督员力量推动赔偿保证金的磋商工作。

赔偿款是否到位、矛盾是否妥善化解……办案检察官会在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后进行跟踪回访,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扬州市人大代表、江苏“时代楷模”郑翔表示:“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集合了全区政法力量,为轻伤害案件妥善化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司法更具善意。”

(本报通讯员那晓凯?谢亮亮?朱敏)

三色预警图谱藏着宽与严的密码

西安雁塔: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激活司法精准度

2月13日,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听取辩护人对案件及量化评估的意见。

近日,记者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看到,检察官将新受理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主体因素、犯罪情节、罪后表现等可量化的数十项数据通过赋值进行量化评估,计算生成的“红橙绿”三色预警图谱,为批捕决策提供了客观、精准、全面的参考依据。

“量化评估就像司法裁量的度量衡,红橙绿三色切换间藏着‘宽’与‘严’的密码。在量化评估工作中把握‘宽’与‘严’的尺度,是我院推进高质效办案的具体举措之一。”该院第一检察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作为全国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试点单位,该院自2023年9月起依法严格把握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工作的基本要求,积极探索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社会危险性审查、调查和评估的规范性量化工作。

该院通过对近三年来办理的1000余件审查逮捕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建立起包含3类一级指标、57项二级指标的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体系。自推行以来,共对审查逮捕案件3107人进行社会危险性评估,其中对460人因无逮捕必要作出不批捕决定;对审查起诉案件(不含危险驾驶)412人提出缓刑量刑建议,对62人作相对不起诉;依职权变更强制措施47人次;对公安机关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513人做到一人一评估。

刘某系陕西某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2024年暑假期间,为赚取生活费在某小区干起了保安。8月18日23时许,蔡某欲骑电动车从刘某执勤的门口通过,由于该处禁止电动车通行,刘某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与蔡某发生口角及撕扯,冲动之下挥拳打了蔡某,致蔡某轻伤一级。案发后,刘某对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蔡某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妥之处,出具书面谅解书。

上述关键事实在量化评估过程中精准体现,通过“基础分+加减分”的方式,生成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的分值——28分的绿色评估结果。2024年12月19日,该院依法作出无逮捕必要的决定。

该院通过核实刘某在校期间表现,参与第三方社会调查报告,并结合听证意见,于2025年4月对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评估结果与检察听证会的意见完全吻合,也一定程度上印证了我们量化评估的精准性。”这位负责人介绍说,“赔偿、谅解、社会关系修复,正是宽严相济中‘宽’的核心依据。”

“评估不是静态打分,而是伴随诉讼全程的动态监测。”在陈某过失致人死亡案中,这一理念得到充分体现。

2024年2月8日23时,陈某因家庭琐事与丈夫钱某科发生争吵,钱某科欲离家时,陈某抓起水果刀威胁阻拦,争执中刀刃误刺钱某科左背部,致其左肺破裂死亡。经鉴定,陈某患器质性精神障碍,实施伤害他人行为时是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案发后,被害人钱某科儿子钱某宝对陈某的行为予以谅解。

审查逮捕阶段,在对陈某进行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时,陈某得分为42分,评估结果显示陈某处于中风险,并发出橙色预警提示。通过讯问及调查走访,经综合考量,该院对陈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在陈某被捕后,办案检察官开展实时跟踪回访,动态追踪陈某病情发展及精神状况,在其子钱某宝出具谅解书和担保书后,经评估将风险等级下调至绿色区域。2024年12月13日,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对陈某适用缓刑。

试点以来的数据印证了量化评估对从宽从严各要素的平衡智慧:轻罪不捕率提升10.2%的背后,是量化评估对“退赔谅解”“家庭修复”等宽缓要素的精准捕捉;持械伤害类案件批捕率上升5%,则凸显对暴力情节的刚性约束。而涉家庭矛盾案件再犯率下降的趋势,证明“宽”的裁量并未削弱司法权威,反而通过修复社会关系强化了治理效能。

(本报记者郝雪?通讯员刘敏学?李婷)


  网编:林玲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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